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李燕文 朱丽婷 贺小山 通讯员钟家麟 林小龙)2018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近期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通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进“三所”活动,扎实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全覆盖。接下来,该院将持续发力,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在推进该制度中的主导作用,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落实。
日前,记者在县检察院看到,该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等场所,都摆放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资料。这些宣传资料有《认罪认罚十问十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模板)》《证据开示清单(示例)》移动宣传展板等等,均由县检察院制作。同时,在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放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手册》,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宣传。
不仅如此,县检察院还积极与公安法制室、派出所等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议,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督促办案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首次讯问时,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的权利。
此外,将宣传的触角向看守所延伸,向在押人员发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手册,并将宣传展板批量制作挂贴在博罗县看守所40间监室内的显眼位置。同时,由检察官入所向在押人员详细解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协调看守所将2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动漫宣传视频定期在全部监室向在押人员播放,以多种方式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认罚。
通过强化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有效促进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深层次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社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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