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田镇王宾村刘厦村小组、盘龙村小组、 大坑村小组53022.56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 与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本年度第12次会议,审议龙田镇王宾村刘厦村小组、盘龙村小组、大坑村小组53022.56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会议同意将53022.56平方米土地的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1.2≤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停车位配建标准≥0.2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20%,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gtj/index.shtml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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