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惠州市妈庙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4日办理了“新湾经典花园”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惠湾房预许字【2012】第033号)。现因上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已届满,且惠州市妈庙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实施上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惠湾房预许字【2012】第033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相关权利人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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