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有变化

惠州日报 2019-09-23 08:35

教师职称评审和职称改革是老师们十分关心的政策。近日,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先后发布,其中有不少变化。

中小学教师

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等要求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不少新变化。如,相关佐证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无需再提交原材料,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更加倾斜,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等要求……

记者看到,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时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刚性要求;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各地各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参考上一年度基础确定;对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由申报人作出有效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替代证明,切实减轻教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负担。

《通知》还提出,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实行跨校评聘;按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上,并及时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加强聘后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教师,可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中职教师

对职称等级和名称进行了统一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

根据《意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均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原来实行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

职称等级和名称进行统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课题项目等倾向

在评价标准方面,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强化师德考评,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根据职业教育教师的岗位类型和岗位特征,区别制定各类教师的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

其中特别提出,要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实绩,注重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课题项目等倾向。

区别不同情况,可将教研报告、教案、发明专利、参与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成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实习成果、指导职业技能竞赛或教学竞赛成绩、参与行业标准研发成果等作为评价条件。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以实绩、贡献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还提出,下放评审权限。积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评审能力,科学界定、合理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初级、中级职称由符合条件、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组织评审,探索综合水平较高、办学规模较大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对学校开展的自主评审,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等

惠州日报记者林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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