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南坛南路17号、19号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9-09-19 08:07

日前,本局收到叶叶青、骆惠强等12户住宅业主对惠州市南坛南路17号、19号2栋6层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上述业主申请在现状为2栋住宅楼6层的空地处加建1部电梯,首层占地面积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査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曾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2117223、2167161

E_mail: 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2日(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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