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现问题、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惠城各级河长带着问题去巡河
三栋镇木沥河清淤工程现场。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日前,惠城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通报数据显示,东江干流惠城段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西枝江水质基本符合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湖库水质保持稳定。但同时,年内须消除劣Ⅴ类的11条河涌中,截至目前,仅有4条河涌(小金河、新开河、黄棉闸沥、马安河)水质月均值达到Ⅴ类或优于Ⅴ类水质。“各级河长要带着问题去巡河。”会上,惠城区委书记刘光滨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出发点在于解决河的问题,各级河长要时刻绷紧“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守水负责”这根弦,做到快速发现问题、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最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南方日报记者卢慧
通讯员胡劲松黄美琳
惠城河长湖长体系实现全覆盖
惠城区河道众多,水网密集,主要过境河流有东江、西枝江,辖区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8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主要河流41条;水库67座;山塘41座;主要湖泊有4座(西湖、金山湖、木墩湖、青塘湖)。
目前,全区设立区、镇(街道)、村(居)和自然村(组)四级河长1081人,其中区级河长15人、镇级河长53人,村级河长158人、小组级河长855人。同时,设立了由区农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等5个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区级河长助理,28名河长联络员,实现了河长湖长体系全覆盖。
按照省总河长令的部署要求,明确河长巡河履职“三个一”,即:区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河长巡河6143次,其中区级河长巡河84次、镇级河长巡河1274次、村级河长巡河4785次。同时,召开河长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常态化。
与此同时,惠城区全面加强河长作为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落实区级河长“五包”责任制。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区、镇、村级河长共签订河长制责任书245份,层层压实各级治水责任。成立5个考核组对13个镇(街道)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分。今年以来,区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30宗,已整改落实30宗,督办函6份、交办单12份、形成会议纪要5份。
多措并举下,今年以来,惠城重点河涌水质监测结果向好。今年7月,东江干流惠城段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西枝江水质基本符合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湖库水质保持稳定。全区前7个月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治水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除了重点河涌水质监测结果向好,一系列治水重点工作也取得阶段性进展。
根据水利部和全省总河长第一令要求,惠城区在全区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从去年7月至今,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清理乱占2800平方米、乱堆27450平方米、乱建210栋41276平方米、清理水面漂浮物等342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养殖场44间、拆除涉河违法建筑商铺36户。
针对河砂市场供应短缺,供需矛盾突出、价格居高不下导致非法盗采河砂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问题,惠城区制定了《惠城区2019年度河砂整治工作方案》,从盗采、运输、堆放、销售四个环节入手,采取联合执法、分区把守的战法,断绝非法盗采河砂者销赃渠道,切断盗采河砂的整个利益链条。同时,将打击违法采砂职责落实到属地。据统计,从去年8月至今年8月15日,全区立案查处违法水事案件270宗,关闭非法砂场102个,依法封存河砂量5336立方米。
辖区内12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牵动民心。目前,沙墩头沥完成“初见成效,不黑不臭”要求,梅湖沥、木沥河正在进行“初见成效”评估。望江沥、新民排渠、大湖溪沥9月底前可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并进行主体验收;高窟沥、河桥水、陈塘河(含莲塘沥)、木沥河目前已基本完工,正进行工程扫尾验收等相关工作;洛塘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完成截污主管网建设,正进行排污口整治,预计9月底完成并进行主体工程验收;冷水坑河、莲塘布河等正由市水务集团负责整治,预计到11月底前完成整治。此外,续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4座,计划年底前完成;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工程8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11月底前完成。
惠城区还启动了全区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按照国家水利部和省河长办的部署要求,区河长办已制定《惠城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19年开始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现与国家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全国水利一张图、国土空间一张图的有效整合,为河湖管理范围的确定提供基础性数据,为依法管理河湖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据悉,全区列入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工程共103宗。
考核验收问题9月底前整改完毕
尽管治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惠城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仍存在问题和短板。尤其是在市组织的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验收中,惠城区考核评分靠后。
根据会议通报的情况,河长制推行以来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水污染防治任务重,总体进度偏慢;涉及河湖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管网建设欠账太多,实现“水清”的目标任务繁重,特别是4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阶段已经完成并使用的只有11座,33座还未建成通水;河涌管理的权限和责任不对等;各级河长职责不清晰,管、治、保工作难落实;部分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河湖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一些基础的管护工作还没落实到位。
会议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问题,最关键的是要实现“河畅水清”。
在落实好河长制职责方面,会议提出,各级河长要以主人翁和主力军思想,加强巡河履职,落实好管、治、保工作,让河长制平台真正发挥作用。区河长办要梳理好河长制的职责重点,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以水污染防治为核心突破口的倒排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做好协调、监管、督促工作。针对市里通报的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验收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能整改的要在9月底前整改完毕。要切实利用好河长制平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镇级以上河长要在9月底前结合发现的问题再巡一遍河,并建立完整的巡河履职台帐,如今年总共巡河多少回、解决问题多少条等,届时区里将进行全区河长制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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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明显提升
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
木沥河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惠城区三栋镇官桥村的紫溪半岛,位于西枝江、淡水河和平山江三江汇合处。近年来,因开发观光农业、地处水质国考断面,紫溪半岛被越来越多惠州街坊所熟悉,关注度持续走高。去年,惠州3个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中,淡水河紫溪断面“上榜”。作为淡水河汇入西枝江前的最后一条支流,惠城区三栋镇的劣V类水体木沥河也随之进入公众的视野。
“不当老好人、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按照相关要求,淡水河紫溪断面水质今年内要达到V类,作为其主要支流的木沥河,在今年底水质也要达到V类。根据日前监测的数据显示,木沥河汇入淡水河口水质水质明显提升,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整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三大工程促木沥河水质改善
由于历史原因,雨污分流、河涌沿河截污不完善、配套管网未覆盖,惠城区区域内大大小小的河涌成为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居民的下水道,该区河涌分布的数百个入河直排口,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搭起了排往河涌最便捷的通道。
在全市27条城市黑臭水体中,惠城区占了12席,其中长12.8公里的木沥河水质为劣V类,分布着75个大大小小的排污口。
“生活污水直排,是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副局长邓文广说,从监测数据看,包括木沥河在内,惠城区河涌的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因子较低,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总氮,据粗略估计生活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贡献”占比为70%,农业污染源占20%,工业污染源占10%。惠城区的河涌,尤其是建成区的河涌,基本为排渠功能的河涌,自然水量较小,因而水体溶解氧降低,水体呈现黑臭。
如何完善治污配套,直接关系着惠城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败。
自今年打响木沥河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市、区、镇三级联动,密切配合。随着截污控源、清淤疏浚、岸线清理等三大工程的同步推进,木沥河污染整治取得重大进展。目前,排查出的75处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截污,4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动工建设,污水主干管及入户支管全部完工,后续的场地平整及绿化工作正在进行。木沥河截污涉及沿岸4个村,该镇把每家每户的污水都收集起来输送到污水处理厂,不方便铺设截污管道的就近建设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目前4座一体化设备已正常运行。
治理有没有成效,关键看水质是否得到改善。监测数据显示,8月份,木沥河汇入淡水河口水质氨氮值为1.29mg/L,总磷值为0.21mg/L,溶解氧为5.64mg/L,水质明显提升,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至此,木沥河整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多管齐下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今年全面打响木沥河流域污染整治攻坚战以来,市、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定期到现场督导、推动解决问题,不仅层层传导了正向压力,也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措施手段、经费投入上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为木沥河所在的三栋镇,党委、政府把木沥河整治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上至镇党委班子,下至村“两委”干部,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垃圾清理、清淤、非法养殖场巡查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并逐户宣传动员,引导群众提高护河爱河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三栋镇成立了木沥河整治办,对工作进度情况实施每日一报,党委班子每周召开一至两次例会,听取整治情况汇报。该镇还跟各村签订责任书,与施工队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同时成立督导组,对上级水污染防治交办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及木沥河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并对整治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及处理。
尤其是在加强岸线清理整治中,三栋镇深入开展河流沿岸非法养殖场、违法建设、“散乱污”工业企业的综合整治,多管齐下,措施得力,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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