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21天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惠州日报 2019-09-11 08:53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尉宏)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考虑到惠阳绝大部分地区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的习俗,从昨日起,惠阳区提前全面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与常年相比提前了21天,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距离中秋佳节越来越近,今年国庆又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加上惠阳绝大部分地区有中秋、重阳扫墓的习俗,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趋于严峻。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提前进入或者延后结束森林特别防护期”。惠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自9月10日起全区各地提前全面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各镇(街)应认真筹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安排巡山护林及值班值守,严密监控辖区内山林火情,扎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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