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8名教师2所学校获部级荣誉

惠州日报 2019-09-1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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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林奶花 通讯员袁蕴华 林兴锐)教师节来临之际,惠州市传来喜讯:全市共有8名教师、2所学校获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授予597个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18名同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授予79名同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惠州市邓梦冰、曾护荣、刘剑锋3人获评“全国模范教师”,龙门县龙门中学、惠州市水口中心小学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同时,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432名同志“全国优秀教师”称号,授予158名同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惠州市何容妹、严旭露、缪丽娟、陈佳新4人获评“全国优秀教师”,黄进添获评“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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