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有法“加持”

东江时报 2019-09-05 11:35

关注度:★★★★★ 点击量:80万+

据《惠州日报》上周报道,日前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这是惠州市表决通过的第五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三十五条,适用于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为落实对景区资源的保护,条例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风景名胜区内禁止性行为的执法主体及处罚幅度,包括破坏界碑界桩、放生、游泳、垂钓、非法捕捞、携带犬只进入景区、使用高音喇叭等。

据东江舆情研究院舆情监测系统和本院全网及特殊信源渠道监测显示,上周,共有来自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网站、报纸及论坛的相关信息133条,人民网、《南方日报》、腾讯、网易、搜狐等国内主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转发,总点击量预计超过80万。在一些网站论坛,网友较为关心的话题包括“禁泳”“禁钓”“遛狗”等,如上周在本地论坛出现了一条讨论红花湖禁泳的热帖,点击量超过3万,网友回复超200条。帖子中网友对红花湖禁泳意见不一,其中大部分留言还是支持条例所出台惩罚措施;有人觉得罚款200元太少了,起不到效果;有人则担心禁而不绝!也有网友认为不应一禁了之,网友“测以”就表示,在要求配备好游泳圈的情况下,可以划定一块区域满足游泳爱好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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