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大亚湾新区石化产业起步区SHX-A1-01等 41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惠湾住建公示[2019]21号
因用地开发建设需要,市自然资源局和大亚湾区管委会联合组织编制了《环大亚湾新区石化产业起步区SHX-A1-01等41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用地调整:取消了SHX-A1-01等41个地块内的水域用地,将SHX-A1-01等地块整合为一个地块,整合后地块编码统一为SHX-A1-01,按三类工业用地进行控制(以下该整合地块简称为SHX-A1-01地块);
二.路网调整:SHX-A1-01地块路网在原《环大亚湾新区石化产业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起步区控规》)中规划为弹性路网,该弹性路网可结合具体引进项目工艺、生产要求等进行整合、调整,因SHX-A1-01地块将统一开发建设,本次控规调整取消了SHX-A1-01地块内的弹性路网。为保证现状已建成的彩田化工和宙邦化工项目交通进出以及市政排水等相关需求,在该两个项目西侧和东侧各规划新增了一条宽26米的市政道路;同时,对滨海大道车行道路由、断面、管线进行优化调整(滨海大道由原70米宽调整为45-56米宽),原规划中部分道路用地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
三.公用配套设施调整:(一)由于石化区封闭管理的需求,取消了SHX-A1-01地块内原规划要求配建对外营业的邮政支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由中心城区邮政设施承担该邮政支局功能;(二)由于岩背河改道和区域雨水工程规划的调整,使得原《起步区控规》中规划的雨水泵站(用地面积2300平方米)已失去原使用功能,故本次控规调整取消了该雨水泵站;(三)原《起步区控规》中规划的变电站、污水泵站、公用设施用地均予以保留,但由于上述各类公用配套设施均位于SHX-A1-01地块内,规划要求在保证各类设施用地面积及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未来开发建设时项目可结合其工艺、生产等要求对上述公用设施用地位置及形状进行适当调整,本次控规调整则不再划定各类公用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和用地范围;(四)结合SHX-A1-01地块用地情况,调整石化区与港区之间公用主管廊的线位。
上述所有调整内容均位于石化产业园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均未超出超出石化产业园区规划控制范围。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住建局频道(网址:http://www.dayawan.gov.cn/qzjj/)或到我局一楼大厅查询。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叶楚萌
联系电话:0752-5531201
传真:0752-5531222
E-mail:dywzjjghk@126.com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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