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检察:将公益诉讼融入当地发展 “3+3+3”工作法维护公共利益
惠城区检察院检察干警走进西湖开展公益诉讼保护法制宣传。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余党政李泽源)环境污染、破坏社会公益事业,危害社会公众生命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其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利剑。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惠城区检察院立足“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定位,推行“3+3+3”工作法,综合运用诉前程序、提起诉讼两种履职手段,做好争取支持、沟通协调、建章立制、宣传普法等工作,努力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当地发展中,为惠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做实“三个环节”切实保护公益
近年来,惠州以公益诉讼强化多个公共利益领域的司法保护。而在惠城区,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为公众在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彰显保护公益的担当。
做实“开源”环节,通过关注网络热点事件,开展“大走访”活动,实地走进农村、城乡接合区域等地,敏锐挖掘侵害公共利益线索。日前,惠城区检察院在一桩倾倒污泥事件与一宗因异地车辆运输废弃泥土引发村民冲突的治安案件中发现线索,通过案件合并分析,推断出案发区域很可能存在填埋污染泥土问题,并依法启动核实程序。最终,发现涉案嫌疑人非法倾倒污泥(属危险废物)约4万吨,检察机关随后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使得该污染地基本恢复原状,该案在全市政法会议中作为先进经验被推广。
做实“诉前”环节,高效保护公益。工作中,惠城区检察院不以提起公益诉讼为目的,而是争取利用诉前程序将问题解决,提升保护公益的时效性。如在办理两宗破坏生态公益林案件的过程中,针对违法行为人擅自挖砍林木、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该院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督促违法行为人进行补种复绿,必要时代为补种,确保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随后,林业主管部门立即开展整改工作,使得生态资源得以修复。两宗案件中,惠城区检察院分别督促挽回生态公益林4.15亩及9.35亩。
做实“诉讼”环节,强化履职刚性。在诉前程序履行完毕后仍未能取得相应成效的情形下,惠城区检察院将提起公益诉讼作为坚强后盾,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今年3月,惠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涉嫌违法销售死禽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惠城区检察院同时作为该案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对本案被告吴某提起诉讼。该案是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惠城区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起诉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个加强”凝聚公益共识
惠城区检察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努力争取各界的支持,推动公益诉讼成为检察业务的新兴增长点。
惠城区检察院主动向党委和人大请示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获得肯定批示。区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明确将配合协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现有考核体系,对不配合或插手干预该工作的予以惩治。
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章立制方面,惠城区检察院组织10个行政部门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暨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协作联席会议,联签《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与法院、税务部门分别联签《关于公益诉讼线索通报及移送的联系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与环保等10余个部门召开全区公益诉讼推进会,并联签《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共同构建起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性协作机制。
在加强联动协作方面,惠城区检察院聚焦食品药品疫苗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如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疫苗安全问题,检察机关积极走访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到接种单位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先后两次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开学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保障校园内“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集体约谈了辖区“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负责人,为网络食品安全筑起安全屏障。
依托“三向普法”营造公益氛围
日前,惠城区检察院应邀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凝聚公益合力,保障餐桌上的"舌尖安全"”专题讲座,来自工作一线的执法人员以及餐饮行业的经营者代表、食品安全员共70余人前来听课,检察干警以法律法规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宣讲公益诉讼工作与行政执法部门、餐饮行业经营者的关系,营造出全社会守护公共利益的法治氛围。
除了向职能部门开展普法,检察机关还积极走向群众开展普法。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惠城区检察院借助“惠城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向公众介绍公益诉讼职能以及该院的经验做法;借助12309平台向社会公布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依法提供公益诉讼线索;精心制作《公益诉讼宣传册》,多次到人流密集处,采取派发宣传手册、现场解说、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努力提高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悉度。
走进法庭,检察机关还通过庭审开展普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突出庭审活动的普法功能,比如在办理的首宗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中,邀请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以及媒体记者近50人旁听庭审活动,相关媒体栏目跟踪报道,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唤醒公众对公益保护的个体意识。
新闻推荐
一个篮球带动惠城“全民健身”热潮 逐步形成“城市10分钟体育圈”和“农村5公里体育圈”
惠城区将逐步形成“城市10分钟体育圈”和“农村5公里体育圈”。图为惠城区首届篮球联赛之2019年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篮球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