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 会议9月6日召开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邱礼荣 陈瑞凤)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贻伟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贵、钟伟宁分别主持昨日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一尔、陈力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国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条例》实施;围绕薄弱环节,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条例》责任落实;突出水污染治理,建立治污长效机制,推进立法目标实现。
会议审议了《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法制委员会随即召开全体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草案修改二稿作进一步修改,并提出《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并表决。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35名。
会议审议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星期五)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是选举部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同意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同意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等4份名单草案分别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马学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始终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感,提高执行办案工作质效,完善执行工作制度机制,强化执行工作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根据有关规定,该部地方性法规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颁布实施。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华贵、钟一尔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陈华贵、钟一尔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市委意见,陈华贵、钟一尔同志已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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