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安中心区JD17-01、JD2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调整建议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告惠市自然资函〔2019〕1626号
为进一步优化马安中心区JD17-01、JD23-01地块的用地功能布局,提高路网密度,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我局对马安中心区JD17-01、JD2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编制了JD17-01、JD2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现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建议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予以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后,马安中心区JD17-01地块细分为JD17-01-01地块和JD17-01-02地块,其中:JD17-0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兼容性为B1(商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1087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437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1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为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配建文化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JD17-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2(幼儿园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54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行政管理用房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
JD23-01地块细分为JD23-01-01-01地块、JD23-01-01-02地块和JD23-01-02地块,其中:JD23-01-0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兼容性为B1(商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1156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4584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1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为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配建社区服务站2处(每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处(每处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1处(用地面积≥2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站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JD23-01-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2(幼儿园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54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行政管理用房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JD23-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33(中小学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30726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行政管理用房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现场公示栏、我局网站(http://land.huizhou.gov.cn/)或到我局城乡详细规划科查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2896755
邮箱:cxxxgh2896738@126.com
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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