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沟通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惠州让民企吃下“定心丸”
检察开放日,民企代表参观检察服务中心。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检察机关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希望进一步搭建企业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平台”……日前,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近年来,惠州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通过严厉打击犯罪营造安心经营放心投资的社会环境,强化法律监督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延伸检察职能提供精准优质检察服务,为惠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南方日报记者卢慧
通讯员任丽媛余党政
为民企提供精准优质检察服务
检察开放日活动当天,来自惠州市不同行业的1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走进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在检察干警的引导和介绍下,民营企业家代表们先后观看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主题宣传展板,并依次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接访室、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等办公办案场所。
参观体验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企业家代表们结合自身经营实际,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全市检察机关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同时,提出“要畅通沟通渠道,积极搭建企业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平台”“主动开展送法进企、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意见和建议。
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惠州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优质检察服务的缩影。
近年来,惠州检察机关主动深入民营企业实地走访,及时了解企业法律诉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通过走访,了解当前影响企业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今年6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宇带队,到惠州诺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和富绅集团实地调研走访,并与市工商联一起召开了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邀请了全市13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与会的民营企业家认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举措不仅非常有意义,而且十分接地气,让大家对经营企业更有底气,对企业发展前景更有信心。
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以来共通过12309检务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72次,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10次,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102人。如博罗县检察院和龙门县检察院分别举办了以“检察+生命健康产业”“亲清护企解企忧、法治护航助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惠阳区检察院举办了涉污染企业环保刑事法律专题讲座。
根据办案中发现的情况,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惠州检察机关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8份,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惠州检察机关一方面严厉打击犯罪,营造安心经营放心投资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强化法律监督,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仰前说。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惠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破坏企业公平竞争等犯罪,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等犯罪,维护企业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2018年以来,共批捕侵害民营经济的刑事犯罪595人,起诉405人。
同时,依法打击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动,打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益的职务犯罪。2018年以来,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9人,起诉288人;批捕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83人,起诉62人。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努力帮助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如龙门县检察院办理的温某某挪用资金案,检察院在依法审查起诉的同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促成被告人赔偿被害民营企业损失人民币16万元。
检察机关还注重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保护企业创新活力。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2人,起诉41人。如大亚湾区检察院成功指控了一批制贩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分子,预防了一批假冒雷朋眼镜、假冒芝华士家具、假冒赛睿电脑配件流入市场。其中安某某等4人假冒“雷朋”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7.7万元。
在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通过“12309”和“两法衔接”平台,检察机关发现并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以及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积极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甄别推进年”活动,及时、优先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坚持实事求是,对确属错误的案件,依法坚决予以纠正,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梁金胜刑事申诉案,被评为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涉产权刑事申诉精品案例。2018年以来,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案件100件,涉案标的总金额为2.58亿元,其中,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确保了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慎捕慎诉优先保障民营企业生存
“广东省是民营经济大省,惠州市民营经济比重也较大,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孙仰前说,要坚持谦抑、审慎、文明原则,对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宽容、帮助,使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其中,首先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中,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区分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区分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区分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区分企业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问题,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来客观看待,从严把握认定标准,最大程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同时,依法慎用批捕起诉权。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要通过检察办案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可捕可不捕的,政策倾向于不捕;可诉可不诉的,政策倾向于不诉,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如惠东县检察院办理的廖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审查,廖某某已积极赔偿还清所有工人工资,并取得工人谅解。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维护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新闻推荐
八成以上农民工月入不超5000元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调查显示,学历低、缺乏专业技能是影响收入主要因素
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调查显示,学历低、缺乏专业技能是影响收入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