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科一上路酿祸 学员教练都有责任 在无教练陪同下,学员错把油门当刹车撞人致死,教练违法培训受罚
宝安日报讯(记者 徐迅)5月29日,深圳市新宝通驾校教练韦某将教练车钥匙交给了女学员徐某的丈夫邹某,并让学员第二天早上自己去训练场练车。不幸的是,意外发生了。30日清晨,徐某驾车行驶至107国道辅道右转弯驶入东方大道时,错把油门当刹车,与骑行电单车通过人行横道的环卫工周某某相撞,导致其当场死亡。目前,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教练韦某因涉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刑事拘留,邹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形式的强制措施。
监控视频显示,5月30日5时48分,徐某启动汽车并行驶上马路,邹某骑行电单车在车前“引路”。5时54分,环卫工周某某骑行电单车正在过107国道辅道右转弯驶入东方大道的斑马线时,徐某驾驶的教练车正在右转,且车速较慢。两辆车距离不断靠近,周某某发现异常有回头观察的动作,但不幸就发生在这一瞬间。徐某在慌乱之中,将油门误当刹车踩,教练车加速撞上环卫工,拖行两三个车身身位后,再与绿化隔离护栏及指路标志牌发生碰撞后才停了下来,在旁边骑行电单车随行的邹某马上停车上前了解情况。6时5分,救护车赶到现场,宣布周某某当场死亡。6时7分,事发时还在家里睡大觉的韦某才急急忙忙赶到现场。
据办案民警蔡宇宏介绍,徐某刚在外地过了科目一,因其丈夫邹某与教练韦某是朋友关系,便向他个人交了2000元,由韦某负责徐某的科目二和科目三教学。肇事车辆为惠州牌教练车,是韦某从惠州市鑫雄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购买的,韦某系深圳市新宝通驾校的教练,韦某驾驶该惠州牌教练车在深圳驻点进行驾驶员培训属违法行为。
通常教练车副驾驶位前方有安装副刹,若是车辆发生异常在副驾驶位的教练可踩副刹停止车辆前行。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围绕涉事教练及驾校进一步展开主体责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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