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10家医疗机构率先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网约护士”真的来了吗?

南方日报 2019-06-19 06:17

惠州市中医医院的护士在照顾病人。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制图:糜朝霞

行动不便的康复期患者和高龄人士可以通过手机预约护士上门服务,像“网约车”一样便捷的“网约护士”服务,在不久的将来有望成为惠州地区患者的就医新场景。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广东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包括惠州在内的9个试点城市共确定了140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其中,惠州10家医疗机构入选。

今年3月,《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确定了惠州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城市之一。此次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出炉,意味着今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等10家试点医疗机构将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出院患者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不过,记者从入选试点名单的多家医疗机构了解到,受制于平台尚未搭建、服务计价方案尚未出台等因素,在惠州,目前“互联网+护理服务”尚未正式推出实行。不少从业护士对于上门护理服务的人身安全和医疗安全仍存在担忧。

南方日报记者廖钰娴

“网约护士”须至少具备5年临床经验

2019年初,广东成为全国6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市之一。3月,《方案》确定粤港澳大湾区内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9个城市为试点地区,并确定了第一批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并明确项目中的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当护理服务遇上“互联网+”,这意味着什么?《方案》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根据《方案》,试点医疗机构覆盖了各种不同的医疗机构类型,包括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而从此次惠州入选试点名单的医疗机构来看,试点医疗机构则包括了公立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民营医疗机构。

尽管几乎覆盖了医疗机构的全部类型,但一家医疗机构要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并非易事。《方案》提出了明确的门槛条件——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或已开展护理巡诊服务或护理服务已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含出院后延续护理服务);具备或已依托可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除此之外,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人员还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证书》,并能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且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此外,提供服务的“网约护士”还应具备护师及以上职称,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同其他试点城市一样,在惠州,“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时间将持续至今年12月。

4类情况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在社区医疗尚未普及的今天,对很多惠州市民来说,上门护理依然是个新鲜词。记者了解到,此次“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范围也并未涵盖全部患者群体。根据《方案》,“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对象包括出院后患者,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母婴人群,其他有居家护理需求的特殊病患人群。

“互联网+护理服务”可提供的服务项目以需求量大、安全有效、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消毒隔离达标、不易发生不良反应为原则,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第一批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涵盖了基础护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老年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产后访视、骨科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服务内容。

护士在执业医疗机构以外的场所提供护理服务,显然将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而这些因素可能威胁医疗安全。在记者走访过程中,面对“网约护士”这一新的服务模式,不少从业护士表达了对安全隐患的担忧。

为此,《方案》特别规定了以下4类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情况:服务对象病情疑难复杂或病情不稳定,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存在医疗安全风险的;涉及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需提供输液等创伤性且医疗安全风险大或对操作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护理项目的;超出常规护理服务项目范畴的其他情况等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为了防范上门护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方案》要求,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试点机构要对服务对象实施“双评估”,组织医师、护士、药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等相关人员,对申请人疾病情况、健康状况、既往史、心理/家居条件、护理需求等整体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

另一方面,《方案》规定,试点医疗机构要在信息平台上对从业护士、服务对象及相关照顾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在服务过程中,要为从业护士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与试点医疗机构保安室或当地警务室联动的一键报警装置,并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

惠州正在制定试点工作落地方案

事实上,对于从业护士担心的安全问题,一些试点城市已经提出了应对方案。记者了解到,与惠州相邻的东莞市已经制定了《东莞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保证护士的安全,该方案要求,每次上门护理,必须有2名及以上的护士同时前往,配备记录仪,进行手机APP定位追踪,配备一键报警装置,并为护士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此外,针对服务对象,该市主管部门也有着明确规定——试点医院上门服务对象限居住在试点医疗机构半径15公里范围内。

在惠州的周边城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据了解,早在今年3月,广州就有首家医院“试水”通过互联网预约护士上门服务。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的佛山,目前已有超过20家医疗机构明确筹备开展网约上门护理服务。另外,东莞也正在打造统一的“网约护士”平台,届时,有需求的市民点击手机APP,就能根据自己的居住地,选择区域内相应的护士。

事实上,在试点方案出台前的几年,由社会力量主导的“网约护士”平台就已经出现,并且在惠州有了实际应用。但由于未得到官方的认可和医疗机构的公开参与,民间版“网约护士”一直难成气候。

作为一种依托互联网提供的护理服务,官方版的“网约护士”同样面临着重新定价的问题,这也是从业护士和特需患者的核心关切之一。记者了解到,在目前已制定落地方案的东莞市,“网约护士”上门服务价格初定为300元一次,基本医疗服务另行计费。这一费用标准综合考虑了交通成本、时间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位等因素。

对于“网约护士”的服务,东莞市的方案还明确了医保支付的范畴——“网约护士”服务中属基本医疗服务的,将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而300元一次的特需服务费用由患者全额支付,不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由患者自愿选择。

记者从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了解到,惠州也将制定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但由于涉及物价、医保等多个部门,方案的出台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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