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3日公办中小学新生报名 申请积分入学需明日前提交材料

惠州日报 2019-06-13 09:04

惠州日报讯 (记者林丽娟 魏怡兰 通讯员赖彩凤)日前,《2019年仲恺中小学招生指南》发布,仲恺高新区户籍学生6月22至23日应前往学区所对应的学校报名。此外,需进行积分入学的非仲恺区户籍学生,需要在6月14日之前成功提交申请材料,需要申请学位的家长们要尽快办理了。

仲恺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依据适龄儿童户籍(非仲恺户籍的按居住证)所属地,免试就近入读学区内的小学和初中。公办学校的学区以镇(街)为单位划定,具体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学区划定等情况可登录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或留意各中小学的公告。民办学校学区范围不予划定,家长和学生可自主选择。

凡对学位有争议的可向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申请裁定,联系电话:2612175、3278741、2609842。

◎报名指南

(一)仲恺高新区户籍学生

1、6月22至23日前往学区所对应的学校报名。

2、所需证件:申请就读一年级的携带户口本、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幼儿园在读证明;申请就读七年级的携带户口本。

(二)非仲恺高新区户籍学生

1、就读公办学校。该区公办学校在满足仲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有学位的情况下,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的要求,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6月14日前,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的“中小学招生”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6月24日前,区宣教文卫办完成终审,各公共服务中心于6月24日公示积分结果。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可向对应的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时间为6月24日至28日。7月2日,各公共服务中心、各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2、就读民办学校。未能通过“积分入学”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主选择入读民办学校。根据《仲恺高新区电子教育券发放方案》,对在仲恺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发放义务教育电子券抵扣部分学杂费,发放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3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2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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