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惠仲规建公示〔2019〕43号
为了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好仲恺高新区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草案),使得选址更加科学合理,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要求,我局拟举行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9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
二、听证会地点
仲恺高新区投资控股大厦7楼本局721号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草案)进行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拟确定听证参加人15名(其中选址所在地村民8名,选址附近小区居民5名,社会各界代表2名)。
五、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自愿报名,如该类申请听证人员超过限定人数要求,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如该类申请听证人员未满足限定人数要求,候补听证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六、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听证会参加人报名办法
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6月9日
地点:仲恺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厦5楼512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电话:0752-3271681
邮箱:hzzkghk@126.com
报名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报名,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及证明其身份信息的资料;或者通过电话或邮箱报名,电话报名或邮箱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与上述相同。
八、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持相关有效证件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在会场使用手机,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听证参加人应准时参加听证,逾期未参加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四)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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