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果园有毒害柑橙全部被无害化处理 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保障果品安全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黄 力 唐思玲)一个种植了潮州柑、沃柑、红江橙等的果园,使用了限禁农药“氧乐果”,被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检测出来了,果园主人被刑事立案。但其种植的有毒害柑橙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存在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隐患。今年4月,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这批有毒害柑橙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果农使用限禁农药被刑事立案
2016年3月,果农黄某某在惠阳区某村承租了一块20亩的土地用来种植潮州柑、沃柑、红江橙等果树。在种植果树过程中,因柑、橙树患有“红蜘蛛”,黄某某于2017年、2018年先后两次在果树与果子上使用了限禁农药“氧乐果”。
今年2月,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黄某某果园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测的4亩沃柑、红江橙两个产品均检测出“氧乐果”农药成分。3月5日,通过惠阳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建议该局将该案移送至惠阳区公安分局立案,并于3月25日依法对黄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办案过程中,该院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虽已被刑事立案,但其种植的有毒有害柑橙仍未被进行无害化处理,存在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4月,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对黄某某果园中其他品种果实进行全面抽检,对黄某某果园中含“氧乐果”成分的有毒有害果进行监督销毁,并依法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随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立即与黄某某家属取得联系,督促黄某某家属将200多斤有毒有害的柑橙果摘下,现场监督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将黄某某果园内其他果实送至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
多举措监管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全面落实检察建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还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制订了《惠阳区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惠阳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方案》,并依据方案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5间次,检查农业种植企业、合作社、散户50多家次,抽检蔬果样品264个。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案件成功办理实现了监督双赢共赢多赢的社会效果,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牢固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帮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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