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污企业戴“紧箍咒”促废水排放全面达标 惠阳环保部门开展“夜鹰”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惠州日报 2019-05-29 08:42

惠阳环保执法人员夜间突击检查涉水企业,加大淡水河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一家无环保相关手续的玻璃制品企业,在生产车间私设一根暗管,将生产期间所产生的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道,被夜间突击检查的惠阳环保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企业主将面临20万元以上罚款。

从今年5月起至11月,惠阳区开展“夜鹰”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淡水河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规模、超水量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督促排放废水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专项行动

随机抽选企业

不定期开展夜间执法

“哐哐哐!”一阵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在夜里响起。“我们是惠阳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请开门接受例行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执法人员亮证表明身份后,位于秋长白石村一家玻璃制品企业的保安打开工厂大门,执法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突击检查。

环保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家企业正常生产,但无环保相关手续,生产时产生磨边清洗废水,废水通过企业内一个沉淀池沉淀后直排市政下水道。执法人员现场检测水样酸碱度,结果显示为碱性,随即对这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企业主将面临20万元以上罚款。

“夜鹰”专项执法行动是打赢“1号工程”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日常执法中发现,一些企业钻环保执法空子,其中夜间偷排是较为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夜鹰”专项执法行动以夜间执法为主,强化淡水河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主要打击偷排漏排、超规模、超水量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对落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从而达到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的。

这个行动从今年5月起至11月底结束,以随机抽选企业检查的模式不定期开展夜间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涉水企业。主要查看企业落实环保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以及超标、超量排污行为和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规避监管等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在查处涉嫌环境违法企业后,会及时对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避免以罚代管,做到问题不整改、落实不放过,确保发现问题一家、销号处理一家。

排查整治

对古屋水、横岭水流域涉水持证企业全面“体检”

古屋水、横岭水是惠阳区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根据黑臭程度不同,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古屋水、横岭水被定义为轻度黑臭。

从惠阳滨河北路进入北环路,靠近东方新城小区的一条河道,河水有些泛黄,有时会散发出阵阵臭味。这条河是横岭水,起源新圩镇,全长约8.76公里,水体指标为劣Ⅴ类,部分点位达重度黑臭水平,并伴随厌氧态,其中以氨氮指标污染程度最高。

惠阳区非常重视古屋水、横岭水这两条黑臭水体的治理,综合采取排口治理、河道清淤、清垃圾和控源截污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实现水质长治久清,在实施截污治本工程的同时,必须在工业面源管控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彻底摸清古屋水、横岭水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底数,全面清理淘汰涉水“散乱污”工业企业,强化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落实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控住工业污水对两条水体的污染。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牵头组织淡水街道、秋长街道、新圩镇对古屋水和横岭水流域开展为期4个月的“散乱污”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今年5月1日以来,淡水街道、秋长街道、新圩镇分别对古屋水、横岭水流域工业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已经完善环保手续的企业进行登记造册纳入日常巡查管理;对未完善环保手续的企业进行分类建立整治清单,其中“散乱污”企业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进行分类。

“在全面排查之后,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古屋水、横岭水流域涉水持证企业进行全面体检,按照"一企一策"要求,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减少工业园对河涌的污染。”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严防反弹

建立两级巡查机制,发现反弹一家取缔一家

根据计划,惠阳将对排查出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分类集中整治,其中对列入“关停取缔”类的涉水企业7月1日前将以“两断三清”方式强制停产关闭,非涉水企业于7月25日前完成关闭;对符合环保准入的“整改提升类”企业,要限期完成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并于10月底前按要求完善环保相关手续,逾期不完善手续的,一律予以关停取缔。

另外,惠阳还将利用安监部门较为完善的网格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巡查机制,不断加强对企业巡查,发现反弹一家立即取缔一家,严防“散乱污”企业复产反弹。

同时,建立企业准入联审机制,凡是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予供电供水,从源头上减少“散乱污”企业,切实做好控增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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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企业可获10%处罚金奖励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尉宏 特约记者黄远斌)日前,惠阳区政府召开五届51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惠阳区政府2019年工作责任分工表》等13个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阳区政府2019年工作责任分工表》。《责任分工表》主要是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细化,共涉及8个方面164项具体工作任务。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和绩效办要及时跟踪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确保各事项按时有序完成。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惠阳区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奖励办法》主要是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该区工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若举报内容属实,且环保部门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保部门给予处罚金额10%的奖励,最低不低于1000元。会议强调,环保部门要加强《奖励办法》的宣传,并完善有关举报保密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查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本组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陈韦良 卢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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