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小组7983.02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本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小组7983.02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地块位于永汉镇马星村学田村小组,面积7983.02平方米,对照《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总体规划(2008-2020)》,宗地用地性质为其他非建设用地。会议同意:
(一)将《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总体规划(2008-2020)》中马星村学田村小组的7983.02平方米其他非建设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调整后7983.02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大于10%。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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