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PM2.5平均浓度比降24.1% 惠州市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1~4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记者了解到,今年1~4月,全市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其中4月份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24.1%;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27.3%。水环境方面,今年1~4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5个)达标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3个)达标率为100%。
据介绍,4月份,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3.3%,较2018年同期下降6.7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2.91,较2018年同期下降13.9%,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24.1%;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27.3%。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4月份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龙门县、惠东县、大亚湾区、惠阳区、惠城区、仲恺区、博罗县。与2018年同期相比,7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
今年1~4月,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8.3%,较2018年同期下降0.9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3.14,较2018年同期下降12.3%,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23.5%;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19.2%。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1~4月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龙门县、大亚湾区、惠东县、惠阳区、仲恺区、博罗县、惠城区。与2018年同期相比,7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
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1~4月,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66.7%,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3.3%。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综合指数排名,1~4月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龙门县、大亚湾区、博罗县、惠城区、惠东县、仲恺区、惠阳区。与2018年同期相比,大亚湾区、惠阳区、仲恺区、博罗县、惠城区、龙门县等6个县(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惠东县水环境质量有所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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