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建公共服务平台最高补贴100万 帮减负促造血,惠州出台政策助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

惠州日报 2019-05-25 19:51

惠州市出台政策措施助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这是惠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惠州日报记者林丽娟 魏怡兰 通讯员林 婧 摄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刘传和)降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成本、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质量进行奖励……日前,市科技局高新科有关负责人对惠州市《关于促进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详细解读。到2020年,惠州市将形成能够满足不同成长阶段科技企业需求的专业化、个性化、全程化、规范化孵化服务体系。

主要扶持政策措施有8条

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建设孵化载体,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推动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科技局于2018年12月25日印发了《意见》,内容包括目标与任务、主要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附则四大部分。

“主要政策措施共有8条。”该负责人解释说,相关措施主要集中在降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成本、推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金融支撑、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质量进行奖励4个方面。其中,在降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成本方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孵化服务增值税,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首次投资失败给予20%补偿

在推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化能力建设方面,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给予25%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入选一类、二类运营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以提高惠州市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水平。

同时,实施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制度,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首次投资失败给予创业投资机构20%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推动创业投资资金更多地投向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在孵企业;首次贷款坏账项目给予金融机构4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为更多的在孵企业提供贷款。

实施孵化绩效奖励

在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质量进行奖励方面,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和市级孵化器(含培育单位)评价结果为A档的分别给予40万、30万、20万元运营补助(其中龙门、惠东的孵化器评价结果为B档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运营补助);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为A档的分别给予15万、10万元运营补助,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加快提质增效。

此外,实施孵化绩效奖励,每认定1家高新企业奖励孵化器5万元;在孵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对比入孵前)增量的25%奖励给孵化器运营主体,25%奖励给在孵企业用于科技创新,鼓励运营主体提升孵化效果,把孵化器做优、做强,为全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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