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惠州新业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困境 外卖“骑士”,你好吗?

南方日报 2019-05-09 06:18

外卖派送员踏着雨水前行。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图表:周美霞

■编者按

5月9日,惠州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开幕,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代表共赴盛会。每次召开工会代表大会,职工权益保护都是绕不开的话题。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由于相关的法律规范尚不完备,这些劳动者在基本权益保障上拥有着更突出的诉求。

正值大会召开之际,《南方日报·惠州观察》聚焦惠州新业态从业者。我们走进外卖送餐员的生活,倾听他们的权益保障需求。我们希望,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能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

“您有新的派单,请尽快确认。”外卖接单平台传来提示音,曾汉骑着电动车,一只手握着把手,一只手操作手机。在惠州,每到用餐高峰期,外卖骑手就行色匆匆,在大街小巷间穿梭。

曾汉是惠州横沥人,送外卖快两年了,和许多外卖骑手一样,他最担心的是安全问题。2019年1月,美团研究院发布《2018外卖骑手就业报告》,报告显示,超过1/4的骑手有着和曾汉一样的担忧。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外卖骑手、专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从业大军不断壮大。根据报告,2018年共有270多万骑手在美团外卖获得收入,其中,广东省骑手数量名列榜首,超过30万人。

然而,新业态发展也对传统劳动关系提出挑战,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从业人员很少签署正规的劳动合同,他们在就业权益、劳动保障等问题上拥有更为突出的诉求。

●南方日报记者于蕾

1上班时间自由

4月25日晚上9点多,曾汉才坐在惠城区河南岸街边一家快餐店吃晚饭。他点了一份12元的烧腊饭,中途添了两次米饭,他要填饱肚子才有力气撑到凌晨。

那一天,他已经工作超过15个小时,配送了46个订单,在接单软件“美团众包”的“日单量榜(惠州)”中实时排名第48名。在河南岸片区,他是外卖骑手圈中有名的“单王”。

曾汉今年30岁,他技校毕业后一直在惠州一家电路板加工厂工作,负责模具设计。比起一线的普工,他的工作还算轻松,只是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他觉得“像坐牢一样”。

2016年,工厂易主,他选择了离开。那之后,他做过房地产销售,经营过奶茶店,直到2017年7月,他成了一名外卖骑手。

如今,曾汉几乎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工作,但比起工厂生活,他更喜欢送外卖。他可以在春忙时回家帮忙插秧,而不必再为请不了假而犯愁。

39岁的黄永辉也不喜欢工厂的工作。2017年12月,他开始送外卖,那之前,他曾在富士康、德赛打工。“工厂收入还算可观,工作不算辛苦,但要受人家管制,不如送外卖自由自在。”黄永辉说。

“自由”——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一个词语。根据美团的报告,选择做外卖骑手,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时间自由。

外卖骑手分为专职专送骑手和兼职众包骑手,前者会与骑手站点签署简单的合同,后者只需在众包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即可。不论是哪种形式,平台对骑手都没有太强的约束力,他们更像在为自己打工。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饿了么在惠州共有专职骑手1200余人,注册兼职骑手2万余人,其中日活人数有5000余人,全市外卖骑手数量可见一斑。不过,这之中有许多骑手像曾汉一样,借助众包平台全职送外卖。

为什么不做专送骑手?“专送骑手下雨天也必须送单。”记者了解到,专送骑手一般有基本送单量要求,有一定的工作时长要求,比起众包骑手,相对有更多的规范。这部分众包骑手,对工作自由度的要求更高。

不过,只要不是台风天,即便下雨,曾汉也会照常送外卖。“雨天单价比平时高一块钱。”虽然结果相同,但这是他的“自主选择”。

2工作保障缺乏

冒雨送外卖这种事,46岁的李杰克从来不会做,视线不好的天气,他怕出事故。

“李杰克”是他为自己起的化名,他说,早年他在尼日利亚做女鞋贸易时,客户都叫他“JackLee”,那是他记忆中的黄金岁月。自从2009年生意失败后,李杰克就一直没有太稳定的工作,仍沉浸在失败的阴影里。2017年,妻子与他离婚后,他就开始送外卖。

李杰克喜欢送远单,每次出车前,他都尽力凑上几个顺路的订单,塞满脚踏板。有一次,他送餐时,就被一辆轿车撞上电动车尾部,李杰克从车上摔了下来,4单餐食全部完蛋,所幸人没有大碍。

做骑手这一行,每天骑着电动车穿梭在车水马龙间,潜藏着不少危险。有时为了赶时间,外卖骑手交通违法也屡见不鲜,这更加剧了事故发生。目前,惠州交警部门尚未进行相关统计,其他城市公布的数据或许具有借鉴意义。2018年,广州交警共查处外卖车辆交通违法3.82万多宗;2017年上半年,南京涉及外卖送餐电动车各类交通事故就有3242起,共造成3人死亡,2473人受伤。

发生事故时,并不是谁都能像李杰克这么幸运。去年夏天,东北人李壮送外卖时发生意外,就留下了后遗症,大腿根部骨折,终生走路跛脚。

这样的情况,在传统的工厂里,职工可以申报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像外卖骑手这样的新业态从业者出了“工伤”,应该找谁?李杰克自己去诊所处理了擦伤,把餐费赔给客人;李壮昏迷了三四天,医药费由肇事方车主承担,因为后遗症他正准备跟对方打官司。

据记者了解,现在外卖骑手一般由第三方公司负责管理,基本不与订餐平台有直接联系。不论是专送骑手还是众包骑手,他们基本都没有签署正规的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只能自己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但他们往往选择不缴,一些基本的劳动权益也就更难得到保障。

对于李杰克而言,他唯一的保障就是每天3元的商业保险。一天中,只要骑手在外卖接单平台首次接单成功,系统就会自动扣除3元购买保险:他人财产损失险、本人意外医疗险、他人意外伤害险、本人伤残身故险。

“等我老了怎么办?”李杰克人到中年,他更看得清未来,也更真切地焦虑,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对他尤为重要。2017年,他曾去应聘一个土地拓展岗位,但没有成功。

3“要么接受,要么离开”

送外卖,并没有太高的门槛。你只要有一辆电动车,办一张健康证,会使用手机导航,身份信息通过审核,经过简单培训后,就可以成为外卖骑手,上岗接单了。

正因为门槛低,没有技术要求,李杰克不看好年轻人送外卖。他说,他上了年纪无从选择,可年轻人送外卖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有弊无利。

“你打算今后一直送外卖吗?”“肯定不会的。”记者发现,不少年轻骑手把送外卖作为一份过渡性的工作,他们希望多赚些钱,将来自己创业开店。

王娟是外卖骑手中少有的女性,她送外卖就是想攒钱。她完全由系统派单,一天工作八九个小时,能赚200元左右。可从去年底开始,外卖众包订单价格就接连下降,王娟觉得“越做越没意思了”。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同样是每个月挣6000元,可她每天却要多送10个订单才能维持原来的收入水平。

今年2月底,因为众包订单单价下降,郑斌决定罢送抗议,他打印一张“抵制低价”的A4纸,贴在送餐箱上。结果是,因为违反众包平台的协议,他的账号被封。最近,他好不容易重新注册账号,才能继续送外卖。听说可以到人社部门投诉维权,郑斌有些吃惊,除了罢送他之前并不知道其他的维权途径。

可曾汉却不以为然,铁打的军营流水的兵,外卖行业从来不缺想做骑手的人。“要么接受,要么离开。”曾汉已经动了离开的念头,家人也劝他去工厂打工,至少不像现在这么辛苦。

他在惠城区水口租房,每天8点就会起床,骑车10公里到河南岸片区接单送餐。他早晨出门,有时第二天凌晨两三点才回家,现在他每个月平均收入大约有8000元。比起工厂打工,曾汉觉得这样的收入并不高。“工厂包吃包住,每个月工资四五千,还有保障,现在送外卖,除去租房吃饭,也只能剩5000元左右。”

曾汉不喜欢工厂,但他现在想回也回不去了。他在招聘网站上不断搜索,发现需求量大的基本都是普工,并不需要像他这样的模具设计人员。

“我想去学一门技术,可是学费太贵了,要上万元。”而立之年的曾汉有着成家立业的压力,他说,他想学软件设计,将来设计出比“美团”更好用的订餐软件,比“微信”更受欢迎的聊天软件。

说起未来,曾汉一直习惯含糊带过,几经追问,他才愿意透露些许。4月22日,雨后的傍晚,记者第一次见到曾汉时,也提到了未来。那天,接单平台定位故障,曾汉索性窝在街角,一边在“王者荣耀”的游戏世界里打打杀杀,一边跟周围的人插科打诨。可说到未来,曾汉收起了笑容,只是抬起头望向别处。(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话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锋:

新业态劳动者要有证据意识

2014年,欧阳锋和他的律师团队曾代理广东省内第一宗网约平台和网约美甲师的纠纷案件,自此也展开了对这类新业态劳资纠纷案件的研究。近年来,他作为广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维权诉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南方日报:您平时经常接触新业态劳动纠纷案件吗?

欧阳锋:我最早接触这类案件是在2014年,那是省内第一宗网约平台和从业人员的劳资纠纷案件。而我除了是一名律师,也担任仲裁员,我在司法实践中接触这类案件比较多。

据我观察,这些年来,新业态劳动纠纷案件呈现出直线增长的态势。不过,在劳资纠纷案件中,传统劳动关系纠纷依旧占据主流地位。

南方日报:外卖送餐是新业态的代表,这个行业的劳动关系纠纷有什么特点?

欧阳锋:根据广州市总工会2018年针对网约外卖送餐行业进行的调研,目前网约外卖送餐行业存在3种用工方式:平台自聘、第三方聘用、众包。

与其他新业态相比,外卖送餐行业的纠纷主要集中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争议上。不过,无论何种用工方式,要从法律特征上认定平台与送餐员之间的关系,都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即便是网约平台自聘的送餐员,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未必就是劳动关系。

南方日报:比起传统的劳动关系,为什么“互联网+”的新业态劳动纠纷更难处理?

欧阳锋: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各式各样“网约工”涌现,导致“网约工”与服务平台之间的纠纷增多,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亟需跟上互联网发展的潮流。

2018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其中,针对网约车驾驶员等相关网约从业人员与网络平台经营者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的认定进行了特别规定,为处理这类纠纷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标准。《意见》的认定原则是:有约定的按约定认定,如约定与实际履行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的情况进行认定。

不过,在实践中,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等非常容易产生混淆,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双方之间存在紧密的人身依附关系以及紧密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等。现实世界纷繁复杂,不同纠纷具体情况不同,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起来仍不容易。

南方日报:新业态从业人员应该如何保障自身基本权益?

欧阳锋:首先,在开始提供网约服务前,劳动者和网约平台之间应书面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约定所签订合同或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用工关系究竟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其他法律关系。

其次,在双方履行协议的过程中,从业人员还应具有证据意识,保留好其他相关证据,如面试通知短信、录用通知书、工作服、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记录、聊天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网约平台的规章制度严格适用于劳动者,这对裁判机构认定双方法律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是有一定帮助的。如果双方法律关系能认定为劳动关系,那劳动者主张社保、公积金、工伤待遇等权益才有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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