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青溪竹元厦5585.1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5月5日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龙城街道青溪竹元厦5585.1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龙门供电局申请划拨位于龙城街道青溪竹元厦的5585.1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办公大楼。根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4年第2次会议纪要,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会议同意:
(一)将32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5265.1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二)5265.1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西南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其余方向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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