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粤13破34-7号
本院于2018年12月5日裁定受理广东省惠州市水产食品供销总公司(下称:水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止至2019年3月21日,水产公司资产总额269701.42元,负债总额4735098.61元,净资产为-44465397.19元,已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4月30日裁定宣告水产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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