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校园普法零距离 博罗法院在福田中学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

惠州日报 2019-04-27 09:17

本报讯 (记者张荟婷 通讯员黄淑瑜 曾海青 特约通讯员周泽锋)昨日9时30分,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博罗县福田镇福田中学的操场变成了庄严的庭审现场。博罗县人民法院在福田中学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陆某龙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校师生、人大代表及该镇、村干部近2000人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起色心遭拒殴打被害人

记者现场了解到,2018年11月4日,被告人罗某、陆某龙二人酒后行至博罗某玩具厂附近,路遇途经该处的被害人邓某、陈某。罗某见邓某比较漂亮,于是起了色心,趁其不备伸手摸了一下邓某。此举遭到陈某指责后,被告人罗某、陆某龙对两被害人进行殴打,甚至在她们挣脱躲进玩具厂后,仍不听该厂保安劝阻,强行爬进厂内,用啤酒瓶和对讲机等物品砸向被害人的方式追打被害人。经鉴定,两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陆某龙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000多元,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陆某龙犯寻衅滋事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触动很大,深受教育”

庭审结束后,福田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叶振丰说:“第一次旁听庭审触动很大,深受教育,既认识到了法律的作用,又感受到了触犯法律的危害。”

“旁听本案有益于提高我们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度过青春期,也更加深切地明白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该校语文老师龚雪玲认为,庭审进校园是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学生们直观感受法院庭审,更容易触动心灵,起到更深刻的警示作用。

该校初三级年级主任叶志斌认为,博罗法院选取典型案例进校园现场开庭、公开审判,以生动活泼的形式面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有助于学校强化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据该案审判长张剑文介绍,在中小学开展庭审活动,是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也是法院关注未成年人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举措。选取本案进校园庭审,向学生传达了“小摩擦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勿以恶小而为之,切莫以身试法”的观念。学生“零距离”旁听庭审,能进一步增强其主动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和意愿。

值得一提的还有,当天,博罗法院、博罗团县委、福田镇在福田中学和该镇新市场设立宣传点,向师生、群众派发扫黑除恶宣传小册子和禁毒相关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进一步普及了扫黑除恶及禁毒知识,加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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