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整治问题整改进度滞后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全部按时办结,已追责问责干部138人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省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全部按时办结,依法严处违法企业,共停业、关停、取缔、拆除549家;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已追责问责干部138人。
■整改进展
依法严处违法企业549家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惠州市共有6个全省共性问题和2个惠州个性问题,截至目前,8项整改任务有3项已完成,其余5项正在整改,并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惠州市共有17个全省共性问题、9个惠州个性问题,截至目前,26项整改任务有5项已完成,19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黑臭水体整治和黑臭水体整治漏报、虚报、谎报问题整改2项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惠州市的问题共有16个,截至目前,16项整改任务有2项已完成,13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黑臭水体整治问题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该负责人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24件案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26件案件以及省环保督察交办的335件案件全部按时办结,依法严处违法企业,共停业、关停、取缔、拆除549家,行政立案470件,行政处罚3767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12人。
■存在问题
整改工作上热下冷上紧下松
“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该负责人说,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但部分干部,特别是镇、村一级干部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强调客观原因多,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中梗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信息报送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单位整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该负责人坦言,部分重点整改任务完成难度大。惠州市的淡水河、潼湖水目前仍属重度污染水体;沙河水质达不到考核要求,纳入“水十条”考核的淡澳河、吉隆河等两条入海河流仍为劣Ⅴ类水体;直排全市七大水系的108条河涌中有51条为劣Ⅴ类水体,占比47%。淡水河流域16条支流中有12条为劣Ⅴ类,潼湖流域7条支流中有5条为劣Ⅴ类,沙河18条支流中有8条为劣Ⅴ类。今年1-3月,全市9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66.7%,仍达不到“水十条”77.8%的考核要求,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难度大。另外,惠州市的能源消费量持续上升,煤炭消费量大幅增长,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20万吨左右,比2015年减少106万吨”的整改目标难度非常大。
“部分整改任务进展滞后。”该负责人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滞后,全市列入国家清单的27条黑臭水体消除进度滞后。畜禽养殖清理整治有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大,潼湖有禽类养殖场未开展清理整治,淡水河流域大量畜禽养殖场地未清拆,部分禁养区内存在反弹现象。扬尘管理水平不高,泥头车密闭化改造任务推进缓慢,露天烧烤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不少建设施工现场未落实“六个100%”管理要求。
■整改计划
持续开展市级环保下沉驻点督察
该负责人说,下来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将对照省、市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科学合理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强力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下来将强化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攻坚。”该负责人说,下来惠州市将强化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失职追责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市级环保下沉驻点督察,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强化县区责任落实、工程进展、断面水质等情况的督导。
同时,惠州市将坚持治水与治污相结合、保障优良水体与治理劣Ⅴ类水体相结合、集中资源打歼灭战与全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突出抓好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一号令的落实,全力攻坚淡水河、沙河、潼湖水等不达标国、省考断面,全力打好剿灭劣Ⅴ类河涌、入河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加快补齐污染处理能力短板。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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