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往往暗设低门槛违约条件 今日惠州网第51期“法治在线”聚焦“套路贷”
龙喜福、邱文峰跟今日惠州网网友在线交流。本报记者杨建业 摄
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旗下今日惠州网法治类栏目——“法治在线”第51期日前开播,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龙喜福律师、邱文峰律师受邀与广大网友就“套路贷”相关法律问题展开交流。
“套路贷”和民间借贷如何区分?
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是本质区别
主持人:不少人对“套路贷”的了解还不够深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龙喜福:“套路贷”是对某一类犯罪行为的通称,具体来说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以非法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主持人:很多人说“套路贷”和我们平时说的民间借贷难以区分,请给大家详细讲讲。
龙喜福:实践中,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主要看以下几点:
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第二,看是否具有“诈骗”的性质。第三,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需要注意的是,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综合评判,不能只关注某个因素、某个情节。例如,不能仅仅看有无暴力讨债行为来区别二者,民间借贷活动也可能诱发非法讨债行为,比如讨债时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
“套路贷”有些啥案例?
借款3万元却被迫签8万元借条
主持人:律师有没有关于“套路贷”的案例,给大家分享一下,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
龙喜福:先讲一个借7000元还300万元的案例。前几天,有媒体报道了杭州公安机关抓获一个“套路贷”犯罪团伙的真实案例。其中一位受害人小殷原本只是为了还信用卡借的7000元,却在短短一年内连本带息需要偿还300多万元。小殷为了归还信用卡欠款,从微信朋友圈找到做“贷款”的陈某。借贷过程中,小殷借1万元,陈某却以“行规”为由迫使小殷签了一张2万元的借条。并且,借的那1万元还被收取了2675元的所谓手续费,规定每周分期还款,且不能提前还款。
噩梦就这样开始了,还款的第七周,小殷实在无力偿还债务,陈某就提出要收取30%违约金。对小殷来说,这简直是雪上加霜。这时,陈某给他介绍了另一家借贷公司。依然以“行规”每月1600元的利息,向小殷出借3万元,但是签了8万元的借条,实际上只拿到1.5万元,用来“平账”,也就是用来归还之前所欠陈某的债务。
后来小殷又无法还上,又被一次次如法炮制深陷“套路贷”。短短一年,小殷的负债就滚雪球般达到300万元。
如何防范“套路贷”?
合同金额与到手金额不一致应高度警惕
主持人:普通民众如何防范“套路贷”?
邱文峰:首先要明确“套路贷”的本质是违法犯罪。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设置一些比较低的借款条件,暗中设立低门槛违约条件,很容易导致借款人违约,而这种违约条件往往是单方面自行认定的,有高额违约责任,再制造各种理由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各种手段要挟、敲诈、勒索被害人的财务。
我梳理了一下,识别“套路贷”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贷款门槛特别低,比如利息特别低,“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正常状态下出借人会相当注意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如果贷款门槛低,很宽松的话,反而要注意。二、签的是否是“阴阳合同”,也就是合同金额跟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可能合同签了3万元,到手只有两万元,这个要注意。三、单方面认定借款人违约,甚至有钱还都还不上,比如电话打不通,没有留下还款账号等。如怀疑碰到了“套路贷”,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咨询律师,严重的要及时报警。
本报记者付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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