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惠东重返一流行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惠东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
惠东县法检两长同堂办理一宗污染环境罪暨公益诉讼案。
2018年,惠东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惠东山海统筹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该院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2283件,审结11733件(含旧存),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01件,同比分别上升46.4%、38.8%和14%。
成绩单
推进平安惠东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据了解,去年,该院新收刑事案件987件,审结961件(含旧存),判处罪犯1468人,同比分别上升6.7%、4%和14.1%。其中,审结破坏、插手基层换届选举涉恶案件1件11人;聚焦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10类犯罪,审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59件134人。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125件125人、“两抢一盗”案件237件320人、涉毒品案件155件215人,持续推动社会治安向好发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8人。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工作,依法审结破坏环境、滥伐林木等案件6件8人。
同时,坚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20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联合县检察院、县关工委等推动落实“代理家长”制度,帮助未成年犯重归正道,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40人,同比分别下降29.7%和40.2%。
新收民商事案件7355件,审结6823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57.5%和43.2%。强化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14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53件、劳动争议案件204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审结涉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1120件,涉案标的额约3.8亿元。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19件25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001件,结案标的额10.9亿元。妥善审理涉外和涉港民事案件30件,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两大科学装置”和核电项目重点案件研判,提供法律对策上的智力支持。与检察机关共同探索“国家公益诉讼”的民事赔偿新路径,审理了惠州市首宗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赔偿案件。
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目标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年新收执行案件3920件,执结3930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41.9%和43.4%,执行到位额3.7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该院推进大数据评估执行财产改革,通过京东等第三方大数据评估平台,减轻财产评估人力物力耗费。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全年网拍233次,成交额1.6亿元,溢价率35.3%。强化强制执行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958例,司法拘留82人次,罚款7人11万元,对7834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为574名工人发放被拖欠工资约900万元,追究被执行人“拒执”刑事责任1件2人,该案例被省高院选为“拒执”典型案例。强化强制执行力度和工作举措,促使10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助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50.9万元
全年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50.9万元,为34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64.68万元。强化多元化解矛盾“一张网”。与县妇联、县司法局建立调解工作室,组建涵盖心理咨询师、基层妇联工作者等38名相关专业人士的家事调解员队伍,以“专家会诊”模式调和家庭矛盾;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化解新机制,成功调解52件劳动争议案。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受理诉前联调案件949件,调解成功率100%。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年调解、撤诉案件2103件,调撤率31.76%;适用简易程序高效审结民事案件2946件。
明确院庭领导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院庭领导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和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年院庭领导办理各类重大、复杂案件8717件,同比上升44%。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3个,建立健全员额法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公开裁判文书4400份,庭审网络直播311期,推送案件信息12361条,发布执行案件信息4696条。
此外,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60人次,聘任了涵盖各行业的特邀廉政监督员14人,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健全常态化监督和问责机制,对纪律问题抓早抓小,全年对干警提醒谈话28次。
新部署
2019年,惠东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将“四个意识”贯穿工作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把握新要求助力高质量发展
围绕服务深入实施山海统筹发展战略,推动惠东重返一流行列大局,重点服务和保障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和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审判职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清理“僵尸企业”,联合职能部门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引导功能。
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深挖排查”。严惩“两抢一盗”和涉毒品犯罪,加强对威胁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案件审理,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生态环境犯罪、涉食品、药品犯罪和贪腐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就业、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妥善处理房地产合同纠纷、劳资纠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等涉众型案件,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开启普惠司法服务新模式
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实现档案数字化。完善“两微一端”及手机版门户网站搭建,实现微信公众号立案、查询、庭审直播、获取法院动态等功能。提高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动执行指挥中心成为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
谋求法院发展新路径
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调研活动,到发达地区或先进法院取经学习,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推进员额法官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和认罪认罚改革全面落实,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同一化审判模式。启动庭审同步语音识别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审判活动和司法服务智能化水平。
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作风督查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驰而不息正风反腐,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提高干警履职能力。深化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教育培训突出实用和实效导向,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赖金朗 蔡伟健 通讯员马 塨 邱嘉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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