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石西区FMA-04-03-02地块总平面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位于白石西区FMA-04-03-02地块总平面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总平面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1、住宅楼(1栋-3栋、5栋)首层疏散楼梯疏散门开启方向调整,候梯厅窗户调整,标准层平面所有转角凸窗改为凸窗,顶层复式上下层平面楼梯位置偏移,复式上层对核心筒开门取消,立面面砖改为涂料,门头由干挂石材改成砖砌混凝土刷真石漆,门头形式尺寸修改;2、住宅楼(2栋)各层2-10至2-11轴交2-B轴增加烟井(地下室排烟用),增加计容积率面积1平方米;3、住宅楼(3栋)天面层增加人防报警间,增加计容积率面积10.4平方米;4、商业楼(7栋)更改名称为商业楼(18栋),首层7-aE至7-aF轴开间减少2米,减少计容积率面积11.4平方米;5、地下室负一层外轮廓局部向用地界线外移0.7米,负三层増加人防区域,负四层增加人防区域范围调整;6、综合楼(9栋)餐饮电梯改为普通电梯。调整后计容积率面积符合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规划分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梁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2167161
E-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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