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指标助随迁子女读公办学校 惠城区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林奶花) 家长们注意:昨日,《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明确积分对象、积分指标、申请办法、提供材料等事项。
据悉,惠城区从2015年开始启动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及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只限一年级和七年级
“为更好地解决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惠城区具体实际,制定了这一办法。”惠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异地务工人员逐年增多,既有外来经商的,也有其他县区到惠城区长期生活工作的。《办法》将促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更加公平地相对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记者看到,该《办法》所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申请资格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学校提出申请,通过积分方式,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有房屋产权的,以房屋产权登记凭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的地址为准;无房产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者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具体可积分入学学校名单由教育部门另行公布。
目前,积分入学申请入读年级只限一年级和七年级。申请入读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七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共设5个积分指标
在积分计算方面,《办法》明确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一方(不重复计分)在惠城区参加社保、住房保障、居住年限、投资纳税、加分奖励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共有5个积分指标,其中一至四项为基础积分指标,第五项为加分奖励指标。
《办法》提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惠城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按公布时间集中受理一次,采用学校初审并录入申报系统、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材料、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进行。
审核结束后,教育部门根据可积分入学学校学位分配计划(具体计划以当年教育部门公布为准),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积分入学名单,并将录取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一到第五的顺序,按指标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总积分再次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一到第五的顺序,按办理时间先后排序。
特别要提醒的是,已录取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査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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