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市民诉求启动城市养犬管理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通过

惠州日报 2019-04-10 08:36

今年,惠州市立法工作将重点在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和扬尘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并开展城市养犬管理、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立法前期工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获悉,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记者看到,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审议项目2件,包括《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预备项目3件,包括《惠州市公园条例》《惠州市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广泛征集建议历时半年确定计划草案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历时约半年。编制工作从去年9月底启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分析和系统把握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立法需求。去年10月中旬,计划草案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并通过《惠州日报》、惠州人大信息网、今日惠州网等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共收到立法建议项目8件。

今年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建议项目协调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3月6日,召开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立法建议项目分析会,听取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及立法建议项目提出单位有关情况汇报,并就拟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广泛听取意见。

在上述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后,草拟了惠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草案),并再次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意见。3月19日,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呈报市委审批。3月22日,市委正式批复同意该计划草案。

将立法保护西湖景区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审议项目之一《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是2018年结转项目,由市政园林事务中心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已进行两次审议,拟于今年6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表决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该负责人说,市政府2013年10月颁布实施的《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前已过有效期。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的要求,惠州市将制定《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该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初步审查,拟于今年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公园条例完成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起草

据了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加强立法。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3件预备项目,均与广大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

值得留意的是,由于近年来养犬管理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矛盾较为突出。去年11月,市区长湖苑小区210多位居民联名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书。为此,“我们已把启动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立法调研等工作作为今年工作要点内容之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惠州海关配合。

据透露,《惠州市公园条例》由市政园林事务中心负责起草,目前已完成立法调研、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惠州市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则由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起草,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法规名称由《惠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为《惠州市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完成立法调研、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后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

“以上预备项目由相关负责单位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和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情况在本年度或以后年度安排审议。经调研论证认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由市政府先行制定规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马学青 郭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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