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撞交警女友顶包双被拘

惠州日报 2019-04-07 08:54

本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李文健)一男子醉驾回家途中,看到路口有交警查车,不顾一切开车撞倒交警后逃离。当交警找上门时,该男子却找女友顶包,结果连累女友双双被拘。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的。

3月22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仲恺大队酒驾整治组在仲恺陈江大道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遇到酒后驾车回家的男子卢某。卢某为了躲避检查,在看到路口民警向其发出靠边停车信号时,立刻调头试图离开,可是在调头后,发现身后又有几个执勤人员,竟不顾一切朝执勤人员冲过去,撞伤一名执勤人员后逃离现场。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发后不到1小时,卢某就接到交警部门的电话,他却带着女友跑到现场,谎称当时是女友驾车,站在一旁的女友也极力承认是其驾车撞人。面对两人的表演,民警把一个又一个证据摆在两人面前。在铁的证据面前,卢某最终承认事发时车辆为自己所驾驶。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民警发现驾驶人卢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91mg/100mL,属于醉驾行为。

据了解,目前受伤交警执勤人员己在医院接受救治,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针对卢某涉嫌醉驾和妨碍公务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其女友张某因涉嫌作伪证也被治安拘留。

醉驾交通肇事逃逸属重点处理侦破类案件

部门说法

“醉驾、交通肇事逃逸都是非常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或醉驾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肇事者,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肇事者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惠州交警部门提醒,醉驾、交通肇事逃逸都属于警方重点处理侦破类案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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