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职工2018年 缴存公积金72.59亿 发放公积金贷款26.59亿比增九成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初,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467.8亿元。南方日报记者梁维春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峰)通过强化对开发商“拒贷”行为的打击,2018年惠州住房公积金工作迎来大发展。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介绍,过去一年,惠州归集和提取公积金额分别为72.59亿、52.92亿,同比增幅13.65%、15.3%,发放公积金贷款则达到26.59亿,同比增九成,节省职工购房利息约5.39亿。
《报告》显示,2019年初,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467.8亿元,缴存余额165.6亿元,办理贷款9.14万笔199.62亿元。实际缴存单位总数达到6819家,实缴职工63.6万人,城市公积金保障体系覆盖率得到不断提高。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公积金贷款纳入楼市专项督查行动,长期存在的企业拒贷行为有效得到遏制,有效保障了缴存职工的购房权益。与此同时,不断建立起的公积金贷款全流程跟踪机制,公积金流程繁、放款慢的局面得到改善,有效为市民提供住房保障服务。
2018年28.6万名职工提取公积金52.92亿元
记者在报告中看到,2018年,惠州住房公积金在资金缴存、贷款、提取等领域都取得不同程度的增长。全市新开户单位1274家,实缴单位6819家,净增单位594家;净增缴存职工2.95万人,63.6万城市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
在业务办理环节,该中心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72.59亿元,同比增加13.6%;资金提取额52.92亿元,同比增加15.3%;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00笔共计金额26.59亿元,同比增幅均超过五成,其中发放贷款金额增幅更是达到89%。同时,贷款职工的按月还贷力助中心实现12.73亿元贷款资金回收。
“随着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得到有序开展,缴存职工的购房权益得到切实落实。”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过去的暖市行情下,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成为市民投诉重点,公积金的业务开展也受到了明显影响,但随着“拒贷”行为被纳入专项整治督查行为,去年得到改善,有效保障了市民权益。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惠州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467.84亿元,同比增加18.37%;缴存余额165.58亿元,同比增加13.48%,贷款余额则达到了122.24亿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增加至18家。
细看《报告》内容,结合年度公积金提取和放贷情况发现,2018年支出公积金共计将近80亿元,这些资金被用去了哪里无疑备受关注。报告显示,2018年累计有28.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2.92亿元。
具体到适用类型,住房消费提取占81.1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95%,租赁住房占1.75%,其他占1.3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9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6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10.25%)。在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21%,高收入占2.79%。
最受关注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报告》指出,2018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00笔共计26.5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51.8%、89%,其中异地贷款金额达到2.37亿元。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67.7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4%,市民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节约购房利息约5.39亿元。
在购房贷款办理情况方面,购房职工购买的房源面积、年龄段呈现出差别,在房源面积上,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17%,90—144(含)平方米占76.25%,144平方米以上占9.58%;年龄上表现为30岁(含)以下占35.11%,30—40岁(含)占39.74%,40—50岁(含)占20.60%,50岁以上占4.56%。此外首次申请贷款占比也接近七成规模。
惠州房地产业分析人士认为,这一表现契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保障功能,有效为刚需住房和改善自住职工提供支持。
贷款风险准备金已累计达到2.67亿元
基于超过100亿元的缴存余额,该资金池带来的增值收益如何分配和使用亦广受关注。
《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末,全市公积金存款达到43.35亿元。其中,活期1900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20.7亿元,1年以上定期21.7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300万元。
2018年,惠州公积金业务收入4.92亿元,同比增加8.08%。其中存款利息1.14亿元,委托贷款利息3.67亿元元。而在业务支出方面,2018年,业务支出2,7亿元,同比增加4.1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亿元,归集手续费2955.7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36.29万元,其他183.43万元。
记者注意到,该中心在扣除利息支出、各项手续费用之后增值收益达到2.1亿元,同比增加13.57%,增值收益率为1.35%。
如何进行分配?年报显示,2018年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685.0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亿元。此外,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去年末,该中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已累计达到2.67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达到10.2亿元。
■链接
2018年惠州住房公积金新举措
月缴存最高限额4964元
夫妻共同贷款最高60万
2018年汇缴年度,惠州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将达到20682元(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市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894元的3倍),月缴存最高限额调至4964元,对比2017年4573元,增加了391元。
此外,为维护住房保障的公平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之间,未达5%和超过12%标准的情况均依规调整。
结合过去两年的暖市环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也适时调整。去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个人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对于属于二套房的购房职工,个人最高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针对部分缴存职工质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便利性,只要不在惠州置业就难以使用的问题,该中心对于资金提取范畴予以拓宽,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交物业费、租房等住房支出。具体到提取方式,要求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度的30%,每年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针对离职提取公积金的情况,该中心也由过去的“账户封存后直接办理销户提取”调整为“账户必须封存满半年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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