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原则灵活处理精准服务企业 惠东县出台实施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惠州日报 2019-03-27 11:51

本报讯 (记者李向英)“接到通知了,我们已经接到通知,去办理了。”惠州市老铭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泉顺很激动。昨日,该公司接到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的通知,让该公司准备好《土地证》、《房产证》、《竣工验收许可证》、购买用地合同等资料,马上到该局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情况反映

土地面积有出入,不动产登记不了

惠州市老铭人服饰有限公司是惠东本土民营企业,经23年发展,从一家小作坊发展成为一家集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加工、营销于一体的男装服装企业。

1月25日,在惠东县首场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活动现场,该公司董事长邱国均与总经理邱泉顺都到了现场,反映企业难题。

2004年6月,该公司在惠东县平山镇(现为平山街道)青云民营工业园拥有6288.03平方米建厂土地使用权,建设完成并与周边配套设施取得了相关房屋所有权证。后来,园区因道路扩建发展需要,要求该公司往后退移6米,实用面积与国土证登记面积不变。在最近的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公司发现厂房建筑占地超出原国土证372平方米,所占的土地属公司合法购买的土地,只是办证手续比较滞后,导致不动产登记无法顺利进行。因公司发展急需补齐证件,完成贷款手续,提出能否使厂房《房地产证》证载面积与建筑物用地保持一致,以便企业办理银行业务,对原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证界线进行调整,将厂房建筑物超用发证界线部分划入线内。

“当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回应我们,目前在研究制订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将尽快完善出台,能帮助解决我们企业问题。”邱泉顺说。

措施反响

“部门承诺一周内办好,效率很高”

3月14日,《关于惠东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部分土地无合法权属来源,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可以调整界线的,以“不改变原发证面积”为原则,根据已建成房屋实际占地范围,由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宗地界线后,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部门承诺一周内办好。”邱泉顺说,“"直通车"的效率很高,让我们看到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企业的全力支持。作为民营企业,我们发展更有信心了。”

邱泉顺很关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今年2月,《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发布,包含强化民营企业服务机制、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纾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10项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将解决惠州企业疑难事务的“直通车”平台作为服务民企的机制之一。他认为,惠州市出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给予民营企业更多优惠政策。而惠东县在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活动中,出台《关于惠东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能帮助一些企业突破融资难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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