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变清岸变绿景变美 龙门实施河库“五清”专项行动显成效

惠州日报 2019-03-14 08:58

河道保洁员清理河面上垃圾。

“过去,河面上的水浮莲就像绿油油的草原一样。现在,河面有人定期清理,河水变清了,岸边环境也好了,看着很舒服。”龙华镇石下塘村村民黄阿姨说。

据悉,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总河长令《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和《龙门县河流、水库“五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部署,去年以来,龙门县扎实推进清违、清障、清淤、清漂、清污“五清”专项行动,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全县河库基本实现“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明显黑臭、无行洪阻碍、无违章建筑”,还河库自然面貌的目标。

保洁员常态化清理河道

日前,记者在龙华镇增江河流域一处河堤看到,两名身着救生衣的男子在河床上清理漂浮垃圾,并沿着河边砍伐长到水面上的树枝。

龙门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岸上有村民小组级河长建立起河道保洁的第一道防线;河床上有保洁员持网泛舟维护河面的日常清洁。

“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是"五清"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龙华镇从去年开始安排了10名河道保洁员常态化开展河道水面漂浮物专项治理,保障增江河龙华段20多公里的保洁。”龙华镇水利站站长陈浩文介绍,此外,镇、村、村民小组三级河长还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起河道保洁的第一道防线。

龙门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龙门县河流水质安全稳定达标,龙门县结合省、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狠抓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从去年5月开始,首批24名河道保洁员沿增江河和公庄河两大主干流的河道开展保洁工作,切实保障河湖洁净。

据介绍,在开展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中,各乡镇结合辖区内河流水系实际情况,加大辖区内河湖的清理整治力度,并实行每周一报常态化信息报送制度。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县累计清理水面漂浮物河段(道)长度约305.328公里,面积约80.698万平方米,清理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重约1882.167吨,投入资金达128.588万元。

播撒草种美化整治后的河滩

龙门县还制订了《龙门县河流、水库“五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阶段推进清违、清障、清淤、清漂、清污“五清”专项行动。

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龙门县全面开展了清理非法入河湖排污口、河湖水面漂浮物、河湖库塘底泥污染物、河湖障碍物和河湖违法违建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五清”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在河湖违法违建清理整治行动中,对三洞河(金河湾小区段)、白沙河(水头园桥段)、增江河城西段群众占用河滩地垦种乱占乱搭行为开展了清理整治行动。同时,加强河道的日常巡查,在清理整治后的河滩播撒草种,美化河滩环境。

“标明河长姓名、职责等内容的河长公示牌就竖立在河道旁,河流治不好,群众都知道责任人是谁,这是压力也是动力,迫使河长必须认真履职,努力将自己负责的河湖治理好。”龙门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龙门县实施县、镇、村(居)委、村民小组四级河长制工作以来,不仅强化了县域内的河流主干流域的整治和监管,也对流经村民小组的河流支流有了更加完善的管理模式,各沿河村民小组主动承担村范围内的河道保洁工作。

据统计,龙门县共有四级河长995名,其中县级河长8名、镇级河长94名、村(居)委级河长190名、村民小组级负责人(河长)703名,基本实现河长全覆盖。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沈知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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