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机构改革设党政机构33个 月底前基本完成,构建简约高效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效能
昨日,博罗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对全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陈国煌就机构改革工作作讲话。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谢远区就《博罗县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
根据《博罗县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博罗共设置党政机构33个:党委机构8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7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博罗县机构改革将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同时,方案还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县级机构改革提出原则要求,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
开展深调研制订改革方案
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博罗县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要求,成立了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县直各部门开展调研,对机构和干部进行准确“画像”,全面掌握该县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为改革夯实了基础;在起草过程中,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该县机构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并与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汇报,确保改革不走样、不跑偏。
做好“加减法”建设服务型政府
会议提出,此次机构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改革,也是一次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改革。此次机构改革对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的党政机构进行整合,目的也是加强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会议提出,作为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试点县,博罗更要抓住转变和优化职责这一关键,着力做好内部优化、深度整合的工作,决不能“换汤不换药”。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理顺市场监管职能,做好放管结合的“加法”,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释放各类主体活力,全面增强体制机制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因此,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该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在宏观管理、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重点攻坚,通过完善机构设置,更好地推动该县各项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党政机构,理顺权责关系,防止机构重叠、减少多头管理、管理职责分散交叉,实现机构的优化整合、职责的深度融合,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与此同时,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深化县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组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深化县委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县委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衔接机构改革同步划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该县实际稳步推进。
统筹抓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切实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把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审批服务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延伸,直接面向群众,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本报记者贺小山 李燕文 朱丽婷 通讯员陈沛亮 谢秀辉 彭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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