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为大中小学设立春秋假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关注增设更多假期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对于学生家长来说,有钱有时间才是旅游的标配。如何让工薪阶层的父母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成为惠州市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第八批援藏队副领队、林芝市副市长、鲁朗景区管委会主任黄细花的关注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黄细花提交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为职工合理、灵活安排带薪休假创造条件,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
增设春秋假在政策层面没有障碍
“增设春、秋假在政策层面是没有障碍的。但从全国各地情况来看,落实春、秋假的省市不多。”黄细花说,2013年,国务院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鼓励各省市人民政府开展春假、秋假的试点。国务院2014年公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秋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杭州在全国率先设立春秋假,效果初显。”黄细花说,2014年,杭州市中小学在全国率先进行放春、秋假试点。在每学年总教学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将传统的一学年两学期两假期改为一学年两学期四假期,实行春假、暑假、秋假和寒假。春假时间为“五一”节前后两周;暑假时间从7月中旬到8月底;秋假时间为11月的第一周;寒假时间为3周左右,即农历除夕前5天和除夕后15天。落实大中小学春秋假政策,不仅有利于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习效率,而且还能拉动消费稳定经济增长,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应从政策和执行层面加大力度全面落实。
推动职工带薪假和大中小学春秋假相结合
“落实大中小学春、秋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黄细花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休闲度假已成为国民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多的人呼唤需要更多假期来提高生活质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2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落实和推广带薪休假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长期坚持,使这一制度在惠及民生中发挥积极作用。大中小学生虽然有寒暑假,但这两个季节都不适合一家大小出去旅游,暑假太热,寒假太冷,春、秋假正好在春天和秋天,气候特别适合出外旅行,家长正好休个“带薪假”。
为此,黄细花建议国家教育部加大力度推动春秋假落实,春假设立在“五一”前后、秋假设立在“十一”前后,假期可以设计为10~15天左右,这样父母就有时间带着孩子旅游度假,爷爷奶奶也可以带着孩子出去。
同时,建议人社部推动职工的带薪假和中小学的春秋假结合起来,加强对带薪休假的政策与法规宣传,督促各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确保相关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到2020年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本报记者黄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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