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惠州有3个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广东省第三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摘要]广东省第三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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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据广东省第三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反馈督察情况,去年惠州有3个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其中国考断面2个,省考断面1个。督察要求惠州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据悉,2018年9月4日至9月18日,广东省第三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惠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9年3月1日下午向惠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指出,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实际行动措施落实不够坚决,局部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污染治理缺乏科学性、整体性。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淡水河流域污染治理明确了“以污染整治为主”的综合整治目标,但实际落实中变成以城市防洪和市政景观为主,治污成效甚微。淡水河干流惠阳中心区段及支流坪山河、淡澳河惠阳段,仍有10多个排污口(溢流口)未完成截污整改,每天有7万多吨污水直排。城市排水监管不力,雨水口存在工业、餐饮、生活污水排放现象。
惠州市水污染治理职责涉10个部门共40项职责,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分散在多个部门,多头管理问题突出。黑臭水体整治碎片化治水现象严重,未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扬尘污染防控责任不落实,抽查多个市政建设施工现场,均未落实“6个100%”管理要求。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缓慢。按照国家和省提出的2018年消除80%以上黑臭水体要求,惠州市列入国家清单的27条黑臭水体至少需完成22条整治并消除黑臭,至督察时,基本完成整治的仅6条。20个黑臭水体整治主体工程截污管网未完工,部分沿河排污口未截污,污水直排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省级督察组随机抽查了9个垃圾填埋场,有6个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没有收集处理措施,渗滤液直排。禁养区清理不彻底。截至督察进驻时,惠州市禁养区内仍有411家畜禽养殖场未完成清理。潼湖流域禁养区内的潼湖军垦农场有水产养殖494户,鱼塘面积2.4万多亩,养鸭近300万羽,养殖污染物严重影响潼湖水质。
淡水河、沙河和潼湖污染问题持续多年,但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治理目标年年落空,流域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惠州市委书记李贻伟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督察组对惠州环保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反馈意见实事求是、点到要害,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接下来,惠州将把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以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整改工作与推动惠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督察强调,惠州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并结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有关程序移交惠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黄海林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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