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发出1号令 惠州擎起环保利剑,全面打响地表水不达标国省考断面攻坚战

惠州日报 2019-03-04 08:50

剑指地表水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一场为期一年多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惠州掀起!

2月28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发出2019年第1号令——《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地表水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行动的命令》,决定从当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淡水河紫溪、沙河河口2个国考和潼湖水赤岗村1个省考地表水断面为重点,开展全面攻坚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在不少环保界人士看来,《命令》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李贻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总指挥刘吉共同签发,指向明确,举措有力,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以刮骨疗伤的决心推进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态度,必将凝聚起各方力量打造一流生态环境,助力惠州加快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

■压实责任

达标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

一流城市要有优质的生态环境,打造一流的生态环境是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征程中的重要一环。但在去年,惠州市有3个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其中国考断面2个,省考断面1个。

如何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如何确保实现2020年水环境质量改善阶段性目标?这是惠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难点之一,更是市委市政府念兹在兹的事情。

“出台《命令》的初衷,概括来说就是直面问题、聚焦目标、补齐短板、造福百姓。”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改善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是惠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水污染防治要求,也是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既定目标。

然而,水环境治理从来不是一时之功,其能否取得成效,需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正如《命令》所强调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市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和开展全面攻坚国考省考断面专项行动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勇于担当,努力作为,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记者发现,《命令》对于党员干部的责任要求尤其具体明确。譬如,市领导结合市级河长分工,负责所在流域国考省考断面达标督导。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国考省考断面达标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分别包干国考省考断面所在水体及与其相关联的污染最严重、整治难度最大的支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考省考断面控制单元内支流污染整治。

《命令》还要求,各县(区)要落实现场办公、下沉督导、责任公示、定期检查、定期报告“五项制度”,做到“一镇一班子”、“一项一计划”,实行县(区)领导“包整治项目、包工作进度、包整治标准、包问题解决、包任务完成”的“领导五包责任制”;竖立重点项目《整治责任公示牌》,制订《重点项目倒排工期表》,全力推进。

如何充分调动各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攻坚工作顺利推进?考核无疑成为最有力的指挥棒。《命令》提出,严格环保责任考核,将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围。对提前完成考核要求的进行正向激励,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完成考核任务导致水质恶化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实施攻坚

淡水河紫溪断面水质今年力争达Ⅴ类

全面打响地表水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攻坚战,作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2019年第1号令印发,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命令》提出了全面攻坚地表水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瞄准攻坚重点,以相关整治主体工程在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淡水河紫溪、潼湖水赤岗村断面水质2019年达Ⅴ类、沙河河口断面水质达Ⅲ类为目标,制订实施《惠州市2019年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攻坚方案》、《2019年博罗县沙河水质达标攻坚方案》,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但也要认识到,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讲究方法,科学施策。例如跨界河流环境治理,责任县(区)就不能“只扫门前雪”。《命令》要求,将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纳入各级各地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河长办统筹推进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建立跨界流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从流域源头开始,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同时治理。用好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各项措施,强化源头管控,减少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排放。加强污染防治,加强水质监测,严格监管执法,做到监督、监测、执法同频共振。

“有的放矢、各个击破才能达到效益最大化,攻坚行动将实施挂图作战。”上述负责人说,惠州市将分年度制定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程措施、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实施挂图作战,精准治污。确立时间节点,实施目标管理,确保工作分期分步取得阶段成效。

■齐抓共管

每季度公布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排名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水生态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治共享格局”……《命令》还提出了一系列攻坚保障措施。

《命令》要求,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在重点区域、流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飞行检查,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和环境违法行为等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及时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命令》还提出,每月将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开;每季度在市生态环境网公布各县(区)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改善情况排名,并发布《惠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报道各地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进展,通过媒体公开、舆论监督倒逼治理工作。

“这是市委市政府向污染宣战,擎起环境保护的利剑,誓要保护好蓝天碧水青山,让百姓享受到美好生态环境的一个具体行动,希望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全面攻坚国考省考断面专项行动。”上述负责人信心满满地表示,生态环境部门一定通过开展全面攻坚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惠州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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