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亚湾西区北部片区SHB-04-01-03、SHB-05-04-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及调整(草案)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9-03-01 08:57

为加快推进大亚湾区“三旧”改造,促进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对大亚湾西区北部片区SHB-04-01-03、SHB-05-04-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及调整(草案)》。调整后:

一、原SHB-04-01-03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编码为SHB-04-01-03-A、SHB-04-01-03-B,其中:

(一)SHB-04-01-03-A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6024平方米,用地性质由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SHB-04-01-03-B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6793平方米,用地性质由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容积率≤0.147。

二、原SHB-05-04-01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编码为SHB-05-04-01-A、SHB-05-04-01-B,其中:

(一)SHB-05-04-01-A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87146平方米,用地性质由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指标明确为容积率≤3.5(商业、商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二)SHB-05-04-01-B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34777平方米,用地性质按村庄建设用地保留。

三、原SHB-11-01-01、02地块编码调整为SHB-27-01-01,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1688平方米,容积率≤3.5(商业、商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防护绿地规模保持不变)。

四、原SHB-11-01-04、05、06、07地块合并,地块编码调整为SHB-27-01-02,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53838平方米,容积率≤3.5(商业、商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防护绿地规模保持不变)。

五、原SHB-11-03-01、03、04地块合并,地块编码调整为SHB-27-01-03,用地性质由村庄建设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59747平方米,容积率≤3.5(商业、商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六、原SHB-11-04-01、02地块合并,地块编码调整为SHB-27-01-04,用地性质由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82034平方米,容积率≤3.5(商业、商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七、原SHB-05-03-01地块编码调整为 SHB-27-01-05,用地性质由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45212平方米,用于建设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行政办公用房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上述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予以公示。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住建局频道(网址:http://www.dayawan.gov.cn/qzjj/)或到我局城市规划科查询。

联系人:付加森联系电话:0752-5531201

传真:0752-5531222E-mail:dywbyzx@163.com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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