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规定,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水径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16′16″,北纬22°49′11″),项目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13002010127130100486(由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有效期为2017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8日)。本项目矿山总服务年限为33年,实际开采矿区面积计算服务年限为32年,矿山闭坑、复绿1年。根据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变更矿区开采标高的批复》(惠市国土资函〔2016〕1305号)文的意见,矿区面积为0.3107km2(表1-2),开采标高为+275~+20m,生产规模为60万m3/年。
2、主要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最新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规范安全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达标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外部环境所构成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评价认为,本项目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总
电话:0752-3520628,邮箱:3291326423@qq.com;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水径村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4125010,邮箱:913747650@qq.com。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个人、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公众对该项目及其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及公众意见表接收邮箱见“5、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获取途径见“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获取途径”。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获取途径
网络获取途径: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获取地址:http://www.buildinfo.com.cn/news.do?method=info&id=107360
纸质文件获取途径:如需查阅“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或获取“公众意见表”纸质文件,请移步至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获取,联系人及单位地址见“5、联系方式”。
7、公示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将依法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开展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华茂石场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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