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颁发首批个人网店营业执照

东江时报 2019-01-31 09:33

东江时报讯 记者黄岸媚 通讯员陈崇锐 记者从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月1日,《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各市场监管窗口积极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及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截至目前,仲恺区颁发了惠州市首批个人网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张,这也意味着,仲恺高新区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正式启动。

新《电商法》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网店经营者,允许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有多个网店的,还可以将多个平台网址登记在一张个体户执照上。个人网店从事线上经营活动时,应依法亮照,网点经营项目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经营项目涉及许可的,还应当依法依规办理许可后方可经营。这一举措标志着包括淘宝、京东等在内的电商平台以及微信朋友圈代购等领域的自然人经营者都将被纳入市场监管范围内,这也将有力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电商登记尚处于起步阶段,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登记业务培训。组织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详细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并对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做了进一步解释说明,明确了登记标准,统一注册登记办理流程、材料目录等内容。在全面开展电商登记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兼顾便利登记与有效监管,促进仲恺高新区电子商务经营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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