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让“太平官”坐不住 让“假把式”现原形
制图:周美霞
2018年,惠州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全面客观研判政治生态,在全市范围的一项问卷调查中,92.6%的被访者对惠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92.6%的高满意度背后,表明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提升,也饱含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汗水和付出,进一步印证了惠州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逐步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和关于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到全市各级各部门作廉政辅导报告、上党课等方式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惠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举办2018年惠州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收集15篇勤廉兼优党员代表的先进事迹和14个反面典型案例,编印《2018年惠州市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下发全市;编印一本忏悔书,选择9篇典型忏悔书编印成册,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的重要教材;选取惠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张爱中、大亚湾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原指导员郭峻铭、惠阳区人大原副主任黎子平违纪违法案例,拍摄制作成警示教育片《肃清贪腐“毒瘤”》,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理念,挺纪在前,逐步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
坚守职责定位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聚焦监督基本职责,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
“县人社局于2015年起违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补贴,至今没有查办……”2018年,市县(区)党委异地交叉第七巡察组(博罗县)在龙门巡察时掌握到这一线索。
经调查,龙门县人社局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违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补贴共49900元。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龙门县人社局党组主动履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主体责任,及时主动将4万多元补贴如数追回。作为全省县级党委异地交叉巡察的7个地级市之一,2018年,惠州对所辖的7个县(区)的县(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两轮异地交叉巡察,不讲情面、不做样子,敢动真格、敢于亮剑。
2018年,惠州市共启动三轮政治巡察,以“一托二”方式巡察市总工会等30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启动两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覆盖全市46个省级贫困村。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监察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通过带队到县(区)和市直部门调研督导、“面对面”约谈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和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盯紧“关键少数”,探索建立惠州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整合廉情信息,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精准“把脉”,及时对干部情况实施预警提醒,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惠州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设立4个监督检查室专门负责执纪监督工作,制定《惠州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指引(试行)》,通过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监督工作。制定《关于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派驻(出)机构、功能区、乡镇(街道)的监察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此外,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市县两级派驻(出)机构发挥“零距离监督”优势,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加强对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驰而不息纠“四风”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好向善
大亚湾开发区公安局西区派出所原副所长汤接运用公款购买高档洋酒用于超标准接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和购物卡,让服务对象代付其亲友酒店住宿费……2018年7月,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这是惠州市作风建设越来越严的一个缩影。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作风暗访,充分发挥暗访利器作用,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聚焦“四风”》专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暗访曝光。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为官不为”,认真贯彻《惠州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贯彻执行不力、懒政怠政、失职渎职3大类23种情形实行问责,让“太平官”坐不住,让“假把式”现原形。2018年,全市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68起,处理1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
此外,惠州市纪委监委修订完善《惠州市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紧盯官商勾结新特点,严肃查处“借手取财”“期权回报”等政商勾结腐败问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好向善。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5起128人。
高压惩治腐败去年全市立案1248件1461人
提起2018年4月查处的郭峻铭案,惠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关瑞华颇感自豪。惠州市监委成立伊始,就接到反映大亚湾公安局巡警二中队指导员郭峻铭涉嫌受贿的问题线索。初核发现,郭峻铭长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接受贿赂、通风报信。该案是惠州市第一起留置案,但只用了53天,就立案3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首战告捷。
这是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新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惩治腐败态势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3300件次,立案1248件14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8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
治理基层“微腐败”半年排查基层违纪违法线索1110条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治理基层“微腐败”,制定市纪委监委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领导、问题线索排查、直查和督办等7项工作机制。2018年6至12月,全市共排查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10条,立案665件。
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一线核查,累计走访核查贫困户30531户,累计抽查复核行政村333个,严肃查处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问题。2018年,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13条,立案163件。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89件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0份。
强化自我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强化政治意识放在首位。”惠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一室一支部”原则设置成立20个党支部,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各党支部累计学习1000多学时。此外,开展瑞金党性教育培训班、弘扬“红船精神”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巡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意识。
同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加大业务培训和干部交流力度,努力提高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能力,以纪法衔接、纪法贯通为核心内容,注重能力提升,选派20批次64名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组织“促融合强本领”专题培训班7期,开展宪法、党务等培训7期,培训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干部9500多人次。
惠州市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九条禁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防止干部被“围猎”。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
“有压力、也有困难,但既然选择了,就得敢碰硬。前怕狼后怕虎,工作还怎么能干好?以后,我也会一直带着这个信念,不断走下去、学下去、干下去……”获得中央纪委嘉奖的惠东县纪检监察干部王惠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2018年惠州市纪检监察系统的1个集体和5名干部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表彰嘉奖,荣誉来之不易,而这正是惠州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入开展“争做严格自律的标杆”活动的成果之一,目的就是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争当标杆、作好表率,培养严实深细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南方日报记者罗锐
通讯员陈惜辉李斯胡可人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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