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森林生态建设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惠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8平方米。图为南湖公园。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人大巡礼
生态建设,林业是基础;美丽惠州,绿色是底色。一直以来,惠州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快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切实提升国土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森林生态建设,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内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和推动新一轮绿化惠州大行动、惠州植物园一期、森林小镇、生态公益林改造、义务植树、桉树林改造、古树名木保护、创建森林小镇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监督加强林业法制建设
惠州拥有良好的森林生态基础,是践行城市绿色发展理念、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宝贵自然环境资源。截至2017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4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8平方米,建设形成了“山环水绿,绿廊穿梭,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的城乡绿化格局,2014年该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荣获“2017美丽山水城市”荣誉称号。
为持续监督支持林业发展,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实施《森林法》执法检查纳入2018年监督工作重点。2018年7月,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惠城、惠阳、惠东、博罗、龙门5个县区12个镇村进行专题调研监督检查。
“依然存在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违规种植桉树、改变林地用途发展产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经过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罗志成发现,在贯彻实施《森林法》过程中,仍存在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森林资源管护难度大、林业执法日常性监管力量不足、林业资金投入不够、林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建议生态保护与发展“双管齐下”
针对发现的问题,去年8月17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惠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市政府坚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以案讲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和管护紧迫感;继续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加强林业治理体系建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保障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等。
“林业保护工作应从"三个有利"出发,有利于目前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生态保护,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罗志成指出,生态保护与发展应合理统筹规划,比如在坚持依法治林的同时,还应该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推广,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并推动桉树改造工程、扶助林业产业做大做强,为进一步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南方日报记者乌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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