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育局水口中心区SKZXQ-08-13地块总平面图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规建公示[2019]15号
2019年1月,我局收到惠州市教育局调整位于水口中心区SKZXQ-08-13地块总平面图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原总平面图(LPA20170041)于2017年7月规划审定,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302(2017)10568-10581、10583号)并已开工建设。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总平面图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主要调整:1、因食药监局要求申请调整1-2号食堂内部隔墙;2、因消防规范要求,调整4号学生宿舍平面,在1轴交R轴处增加疏散楼;3、调整图书馆内部功能,增加一间广播间;4、调整1、4号学生宿舍楼和运动场看台的正负零标高。调整后,首层占地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化,各项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条件告知书要求。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水口片办事处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吴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2363288、2363328
监督电话:2117398
传真:2117185
E_mail:hzjw@gdcic.net
特此公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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