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环街道红旗村上坑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公易土仲恺[2019]003号

惠州日报 2019-01-10 08:38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的规定,经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批准,惠环街道红旗村上坑村民小组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转让其征地留用地。本次征地留用地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9时至2019年2月18日10时。

三、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3810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3810万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五、本次网上挂牌转让活动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挂系统,网址:www.zkgtjy.com),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挂系统,申请人可在网挂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转让公告、转让须知、转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六、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用地红线图)。

八、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结束前登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十、竞得人所缴的竞买保证金的20%转为履约定金,余款转为预付地价款。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该宗地位于惠环街道,规划编号为ZKA-015-07号,总面积为10560㎡;

(二)村集体以上述征地留用地作为出资与竞得人合作,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竞得人负责。物业分配方案如下:

1、上坑村应分得8500㎡(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物业,其中商业900㎡(均安排在一楼)、住宅7600㎡,车位60个。

如村民不需要分配所得的住宅,由竞得人回购,回购方式分为:①在项目工程建设正负零前确定需给予回购的,回购价按4500元/㎡计算;②在项目工程封顶后确定需给予回购的,回购价按5500元/㎡计算。

2、除上述分配物业外,竞得人须在项目开工前支付人民币300万元给上坑村,作为合作项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返还给竞得人,工程主体封顶时返还80%(即人民币240万元),剩余的20%(即人民币60万元)在安排至村集体名下的物业办理完不动产权证后返还。

3、回拨给上坑村的物业需竞得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动工后两年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若竞得人无法按上述期限交付物业给上坑村使用,则按人民币2000元/100㎡补偿给上坑村。

具体要求按《村企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三)该宗地产权清晰、征地有关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基本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四)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惠环街道红旗村上坑村民小组签订合作合同,签订合作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村集体向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同时与惠环街道红旗村上坑村民小组签订《国有留用地转让合同》;

(五)竞得人逾期未与惠环街道红旗村上坑村民小组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留用地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其所缴纳的竞买定金不予退还。不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由国土部门收回土地并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七)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

6、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人:汪鑫 张钦

联系电话:0752-3278419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gd.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http://www.zkgtjy.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

http://www.hzzk.gov.cn/jyzx/index.shtml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服务大厅电子屏幕。

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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