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成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首批试点城市

南方日报 2019-01-09 06:10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昕通讯员/杨伯凌)8日,记者从人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中心支局获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首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方案,惠州成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试点方案,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为守法经营、信用优良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业务时,将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试点政策是鼓励银行和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将有效缩短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4项便利化新政激励合规经营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惠州的银行、企业能享受的便利化政策包括哪些方面?

记者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消息,具体便利化政策包括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取消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简化对外付汇进口报关信息核验4个方面。

以贸易收支单证审核进一步优化为例,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企业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银行需审核报关单或合同或发票,此次试点,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这意味着,若银行能够确认交易真实合规,可简化单证审核,相应地减少企业准备纸质单证的成本,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同时,此次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直接进入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也就是说,试点企业资金将不用停留在待核查账户。

本次试点还明确,取消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的登记手续。对于信用较好的试点企业取消该要求,上述退汇业务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此外,试点方案还提出,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

守法经营才能享政策红利

新政的试点范围明确指向为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但是,包括惠州在内的试点地区,并非所有银行、企业都能适用试点政策,核心条件是真正守法经营的银行和企业才能享受政策红利。

那么,如何对银行、企业进行筛选?根据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包括惠州在内的各地分局通过制定细化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试点,试点银行则从客户中优中选优。

具体而言,试点银行须合规经营、审慎展业、信用优良、具有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防控能力,试点企业应业务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记录良好。

同时,银行承担业务管理主责。根据权责对等原则,试点银行应履行自担业务风险、自证业务合规性等职责。若企业有问题银行没发现,银行需承担责任;若银行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则应取消企业的试点资格,并报备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中心支局将稳步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服务惠州实体经济发展。

为防范试点风险,外汇局将对试点业务进行专项监督管理,并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对于未履行尽职审查义务、涉嫌协助企业开展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交易,以及对当地跨境资金流动、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的银行,将取消该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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