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报告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确保管好用好国有资产 人大工作巡礼⑦

惠州日报 2019-01-08 08:42

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印发。去年7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出台。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既是落实中央、省委决策的重要举措,也是管理好、使用好国有资产的必然要求,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最大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全民共有、共享均具有重要意义。

惠州市全面推进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管好用好这笔全民所有的资产,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人大共同的责任。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年都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推进惠州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人说,2018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开展了对惠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同年5月份,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首次专项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在惠州市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正式出台之前,已经就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尝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惠州实际,代拟了《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原则同意该《意见》,并已于去年11月印发实行,完成了在年内建立和实施相关制度的目标任务。

指导各县(区)按时间节点建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惠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精神,指导各县(区)建立制度,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以建立起市县两级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同时,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具体的报告内容和形式,提高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每年的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国有资产的变化和管理情况,使这一制度的建立真正发挥作用,达到它的目的,实现它的意义。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翟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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